小區的人防面積大部分是開發商直接租給小區內的業主,最長20年。如果國家需要,業主需要無條件轉讓。如果20年租約到期,照例承租人的租賃權可以無限期延長。不存在開發商解散,剝奪承租人租賃權的情況。
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或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損害了國家和買受人的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本文內容來自:建築工業出版社家裝知識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