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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安出租房屋最新備案政策

65438 10月29日,從陜西省xi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Xi住房和城鄉建設局、Xi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競爭性自持租賃住房管理的通知》。

在Xi行政區域內(不含臨潼區、高陵區、閻良區、藍田縣、周至縣和航空基地),新出讓商品住宅用地按土地拍賣確定的宗地上規劃住宅建築面積配套比例全額建設。

自持租賃住房應整棟或整單元建設。如果少於壹個整體單元,則應按照從低到高的順序提供住房。自持租賃住房,自持期限不低於10年,自持開始時間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之日起計算。

資源規劃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將在規劃審批意見中明確自持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

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設計單位進行單體建築設計時,應當明確自持租賃住房的具體戶型和住房位置,並在設計說明中予以備註;接受委托進行測繪作業的房地產測繪機構應根據《Xi商品房競得企業自持租賃住房建設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在測繪成果報告(含預測和實測)中對“自持租賃住房”的具體房源提出意見。

各區縣住建局、開發區住建部門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手續時,應按合同約定對項目自持租賃住房進行審核。自持期間,不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房銷售的整棟自持租賃住房。非整體自持租賃住房將不納入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房銷售備案範圍。

自持租賃住房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後30日內,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實際測繪報告將房屋信息錄入“Xi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並對真實性負責。

Xi住建局表示,這是為了進壹步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設計文件審查、預售許可(銷售備案)辦理和公共租賃的監管,規範相關工作程序和要求,確保競爭性租賃住房足額建設、按時交付、嚴格用於公共租賃。

在此之前,9月25日,Xi發布《關於進壹步規範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共租賃住房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建設單位對Xi行政區域內出讓住宅用地(含土地使用性質變更、規劃指標調整)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共租賃住房。配建的公共* * *租賃住房以商品住房項目實物配建為主,也可以相對集中建設,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

建設單位選擇公租房模式後,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與市住建局簽訂《商品房項目實物配租公租房協議》或《商品房項目集中配建公租房協議》。對已出讓住宅用地並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但未簽訂《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建商品住房項目協議》的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單位應選擇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建或集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