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律術語,泛指免除或限制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合同。
格式條款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事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在訂立合同時不經過雙方協商。格式條款由壹方當事人事先制定,並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具有整體性和定型化的特點。相對人雖然沒有參與合同的制定,但只能籠統地同意或拒絕合同的內容,而不能修改或變更合同的內容。
所以,妳的情況顯然不屬於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