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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風景園林二級資質怎麽申請?有什麽要求?在哪裏做?

江西省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報審批實施辦法

中國網|時間:2006-12-19 |文章來源:

壹、為規範我省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報和審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城市綠化條例》、《建設部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報和審批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園林綠化企業,是指從事各類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和養護管理,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生產、養護和經營,以及提供與園林綠化相關的技術咨詢、培訓和服務的所有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合資和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應將上述企業納入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報範圍,核定其資質。

三、企業資質是指企業的人員素質、技術和管理水平、工程設備、資金和效益、承包能力和施工業績。

四、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等級按壹、二、三級設置。企業資質標準和業務範圍按照建設部《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建總[2006]122號)的要求執行。

五、省建設廳負責全省二、三級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批和管理。園林綠化壹級企業資質由省級建設廳審查,初審意見和企業申請材料報建設部審批發證。

六、省建設廳負責園林綠化二、三級企業資質的審批。設區的市園林綠化資質主管部門(或省級相關專業部門、單位)負責園林綠化二、三級企業資質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和企業申請材料報送省建設廳。

七、園林綠化企業申請資質,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先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園林綠化資質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區的市園林綠化資質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建設廳。

工商註冊省內無主管部門的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企業所在地設區市園林綠化資質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後報省建設廳。

省級專業部門或單位直接管理的企業,可向省級主管部門或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查後報省建設廳。

八、新設立的園林綠化企業,其資質等級原則上按最低壹級(三級)申請和審批。

九、申請園林綠化企業二、三級資質核準,需提交《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壹式三份、附件材料壹套和申請材料原件。提交的材料如下:

1、《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申請表內容須打印並附EXCEL電子版);

2.工商登記的企業營業執照、驗資證明和企業章程;

3、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勞動部門認定的勞動合同和參加社保證明;

5、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工程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經勞動部門認定的勞動合同;

6、企業項目經理的證明材料;

7、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的中級及以上技術工人崗位證書、身份證、經勞動部門認定的勞動合同;

8.申請表中所列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9、企業辦公和苗圃生產、種植基地的土地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10,申請表中所列項目業績材料的證明材料;

11,由有資質的審計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三年的企業財務審計報告,企業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

新申請企業需提交上述1、2、4、5、6、7、8、9所列材料。申請升級的企業須提供1-11條所列資料。

十、企業申請材料應齊全,手續完備。材料不全、申請表不規範、印章或印鑒不全的,可不予受理。

十壹、資格申請人應當提交原件,保存復印件,並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審核主管部門應當對附件材料原件進行核實,確認企業填寫的《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內容與附件材料原件壹致,並在附件材料復印件上加蓋審核印章。審核主管部門應當對申報企業的資質條件進行實地考察,對其真實性負責,並承擔相應的審核責任。

十二、附件材料的紙張尺寸應為A4紙。

附件材料應按順序分三部分裝訂。第壹部分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原件(升級企業)、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信息、技術、財務和業務負責人信息、財務和統計、場所證明等信息;第二部分為代表性工程合同及質量安全信息(升級企業)、施工機械、質檢設備等信息;第三部分是項目經理、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等企業人員信息。

十三、獲得新資質的企業設置兩年試用期。申請期滿,除第九條第1-9項要求的材料外,申請人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中有職稱的工程、經濟人員增減清單,職稱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或參加社保的憑據及相關人員證明;

2、企業技術設備增減清單及相關證明;

3.試用期間承擔的主要園林綠化工程及相關證明;

4.由有資質的審計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兩年期企業財務審計報告,以及企業兩年的年度財務報表。

十四、試用企業經驗收合格的,轉為正式等級。驗收不合格的,延長試用期或者撤銷企業資格。

十五、所有具有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企業必須接受審批機關對其經營管理的動態考核,自覺接受各級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十六、省建設廳有權對企業的所有申請材料和各級資質審查部門的材料進行核查。

十七、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許可申請,建設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自省受理。申請人需要對資格申請材料進行補正或者說明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告知申請人補正或者說明的內容,受理日期為收到補正或者說明的日期。申請人逾期未告知的,應當受理。

十八、對受理的行政許可申請,應當依法及時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及時作出行政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十九、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中二、三級資質證書由省建設廳統壹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園林綠化企業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期。

二十、因企業改制,或分立、合並後設立的企業,其資質等級應按本辦法的審批程序,根據實際資質條件核定。

申請企業改制或企業分立、合並後設立的園林綠化企業資質,除提供第九條要求的證明和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說明或證明: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系、資本構成、資產負債情況;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其中國有企業還需出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新企業與原企業的人員和內部機構的分立、合並;項目業績的分割和合並等。

21.園林綠化企業名稱、地址、經濟類型、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壹個月內,持原資質證書、變更後的營業執照、企業章程、相關變更批準文件等證明材料,向市、區園林綠化資質主管部門(或省有關專業部門、單位)提出申請,向省建設廳申請變更資質證書。

二十二、園林綠化企業遺失資質證書,可以向省建設廳申請補發,並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補充報告及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2、在省級綜合性報刊上刊登的遺失作廢聲明;

3、資質證書原件或《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復印件。

二十三、申請資質時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的,省建設廳不予頒發資質證書,且壹年內不得申請資質申報:

二十四、取得二、三級園林綠化資質,經核實,有下列情況之壹的,省建設廳可撤銷或吊銷企業資質證書:

1,未按規定申請資格審查;

2.申請資格時隱瞞信息、弄虛作假的;

3.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資質證書的;

4、違反資質標準超越等級或超越業務範圍承接工程的;

5.企業違反法律法規;

6、超越法定權限作出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審批決定的;

7.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二十五、本辦法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