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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0年的祖國屈辱中,外國對我們提出過哪些無理要求?

燃燒的圓明園

以及壹系列不平等條約。

條約的原始文本:

1842年8月29日道光7月24日22日南京。

因為清朝皇帝和英國君主想解釋最近的不和,並停止麻煩,他們同意建立壹個永久的和平條約。是以清帝特使少保親王,行事廉的大臣,鎮守兩廣宗室,頭戴紅絲帶伊利布為原型的。英國、愛爾蘭等國君主的全權公使,世襲男爵樸丁查,印度等屬於英國的地方的三等將軍;互相宣讀詔令,全權授予就好,就算是條文提出來了,也是陳列在左邊:

1.後來清朝的大皇帝和英國的大君主永遠和平相處。中國人和英國人屬於彼此,生活在其他國家的人將受到那個國家的祝福。

1.從此,大皇帝允許英國人與家人在清朝沿海的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個港口生活,貿易沒有障礙;而且,偉大的英國君主還派遣領事、管家等官員常駐五城,專門處理商人事務,與地方官員溝通。要求英國人按照以下條款明確繳納貨物稅、紙幣等費用。

1.如果英國商船因為遠渡重洋而經常損壞,需要修理,就應該在沿海給它壹個地方修船,保存使用過的材料。今天,偉大的皇帝準將將軍港

【轉自鐵血社區/】

有壹個島給了英國國王和後來的世襲皇位,由常遠掌管,允許立法治理。

壹個,因為清欽差大臣大仙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在廣東強行扣留英國領事官和平民,嚇得半死,以鴉片為贖,今天大皇帝允許用六百萬洋銀員賠償原價。

壹、凡英國商人在廣東的貿易,壹律以尚虹的金額為例,也稱為包商,今天的大皇帝準許以後不必仍照此辦理,但凡有英國商人的貿易口,無論處理什麽生意,都要聽之任之;又以香港商人的數額為例,等等。,有很多人欠了英國商人的錢,沒有辦法還。今天決定用三百萬外國銀行作為商人所欠的數目,並允許中國官員償還。

壹、由於清朝大臣們的聖旨和其他對英國官員和人民的不公平,有必要派士兵去乞求延期。今天決定海軍陸軍出銀1200萬,大皇帝補上。但從2001年6月15日開始,英國領取贖回城市的白銀數量,英國全權公使是君主,會按數量扣除。

第壹,以上三家* * *會員應分期繳納的全權委托銀額在左邊列出:

這時,交通銀行有六百萬員工;

【轉自鐵血社區/】

癸卯年,六月發三百萬,十二月發三百萬,* *發六百萬;

陳佳壹年,6月250萬員工,12月250萬員工,* * * 500萬員工;

第二年6月,銀行支付了兩百萬會員,12月,兩百萬會員和四百萬會員。

從壬寅年到乙巳年,銀行四年支付會員2100萬。

如果沒有按期足額繳納,每年每100個會員加息5個是合適的。

第壹,所有英國人,不論自己的國家,國家的軍民等。現在在中國管轄的各個地方被封殺的,大清皇帝都會放出來。

【轉自鐵血社區/】

第壹,凡是中國人,凡是英國人居住的城市的前居民,或者與英國人有交往的人,或者跟隨、等待英國官員的人,都是大皇帝居高臨下,記錄於世,完全免除懲罰;此外,所有因英國事務而被監禁的中國受害者也將被寬限釋放。

第壹,上面第二條規定,英國商人居住和貿易的廣州等五地,應繳納進出口貨物稅和報銷費,條例應公平協商,由部頒令,使英國商人按條例繳納;今天還約定,英國貨物在某壹港口按規定納稅後,允許中國商人運往世界各地,且路上通過的稅收規定不得加重,只按估價規定,每兩加稅不過分。

1.同意主管英國駐華公館的官員與清朝大臣的來往書信,無論是在北京還是在北京以外,都要有“照會”字樣;英國成員資格,帶有“陳深”字樣;部長批準了Zahang這個詞;這兩個國家的成員必須平行交換筆記。如果兩國商人達成官方章程,不在討論之列,仍用“明明”四個字。

第壹,清帝壹允許和約所有條款實施,此時又允許六百萬社員交清,英軍兩棲軍士立即撤出江寧、京口的河道,停止阻撓中國各省商人貿易。鎮海鎮招寶山也會讓步。只有定海縣的舟山島和廈門廳的鼓浪嶼還暫時有英軍駐守。在所有的外匯和外匯都還清,所有的海港都開放給英國貿易之後,駐紮在第二處的軍士就會退出,不再占據。

第壹,以上各項均與議獻有關,應由大臣等官員分別用於說明清朝皇帝和英國君主的用途?,親自批準,即迅速相交,使兩國共書,以示承諾;但兩國相距遙遠,壹次也到不了。將準備兩份。壹是由清欽差大臣、辦事便宜的大臣、擔任全權代表的英國大臣為君主決策,每份都以海關的印章為準,使執行按照和約條款進行。想講和的人。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也就是英國編年史年八月二十九日,英國君主華可汗從都城江寧出巡。船鈴響了。

附註

本條約見《外國條約海關》,第1卷,第351-356頁;《道光條約再傳》,卷1,第34—37頁。見《海關對外條約》英文版,與中文版同頁。

最初,這個條約沒有名字,它通常被稱為江寧條約或南京條約。根據道光條約,它也被稱為白門條約。

該條約於1843年6月26日在香港獲得批準。

虎門條約

條約簡介:

從1840年到1842年,英國為侵略中國而發動的鴉片戰爭以清政府被迫簽訂《南京條約》而告終。戰後,英方利用清政府對國際慣例的無知和自身利益,引誘清方繼續就南京和廣東通商口岸的各項制度進行談判。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七月,雙方達成海關關稅。22日,英方首次公布《與五港貿易條例:香港海關稅則》。65438年10月8日,清欽差大臣簡瀛和英國駐華全權公使蒲定榘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廣東虎門簽訂了《五口通商協定》。作為《虎門條約》的附件,此前公布的《五口通商憲章:關稅稅則》正式成立。

《中英虎門條約》***16,附《船規》三條;其附件《五港貿易章程:關稅稅則***15》還規定了兩國貿易中26種貨物的關稅。這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中國失去了以下重要權利:1。關稅自主權。雙方以兩國協定的形式規定了海關稅則,清政府從此承擔了相應的條約義務,從而實際上失去了單獨變更稅率的權力。2.對英國的司法管轄權。根據條約,在談判的情況下,英國領事和中國官員將共同查明此事;如何與英國人打交道,由英國人商定章程、法律,送交領事官員去辦。這就把在中國的英國人完全排除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之外,排除在中國的管轄之外。3.單方面最惠國待遇。條約規定“將來大皇帝有了新的恩施等國,也要讓英國人分享,以示寬容”,也就是說,英國人以後可以享有清朝與其他國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的壹切權利。4.英國船只停靠在貿易港口。條約規定“凡五口通商之處,必須有壹艘英國公務船停泊在該灣,以嚴格約束貨船上的水手,管事(即英國領事)也可約束英國商人和外國商人。”於是,在“抑制”僑民的幌子下,通商口岸成了英國船只來往的碼頭,在隨後的中外戰爭中,通商口岸成了清朝無法設防的城市。此外,條約損害了中國的分水權和海關檢查權,條約中關於英國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的規定,後來被英國人曲解為設立“租界”的法律依據。

虎門條約的簽訂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進壹步損害了中國的權益,給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

條約的原始文本:

1843年10月8日道光2003年8月15日虎門。

在案件被拿走之前,由辦事便宜的清欽差大臣和全權公使在江南省城解決,並寫進書裏。道光22年7月24日,也就是1842年8月29日,刻在英國壹位中國學者的船上。兩卷《宣姜》和《契約》分發給兩國君主。由於他們被授予皇家寶藏,他們被批準實施。道光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也就是1843年6月26日,兩國公使在香港互換契約,互相尊重,並將永遠遵守。在和約包含的事項中,有五個港口:廣州、福州、廈門、寧波和上海。如果允許英國船只在那裏進行貿易,就必須就進出口貨物的稅率達成壹致,這壹稅率已由會議條例通過,並得到普遍遵守;和平條約達成協議後,還有其他緊急事項,必須討論決定,以為萬年和解。於是,欽差大臣們商量了壹下,達成了妥協,他們看到的是同壹個東西。因此,我們特此訂立條款,並附上壹份和約作為善後。凡此條款與壹萬年原和約相同者,兩國均須全心全意奉行,不得稍有違和,毀約。

計劃打開:

1.所有欽差大臣畫的《進出口貨物關稅條例》附書,後來被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接受。

1.所有的欽差大臣和大臣大臣都在新貿易條例的附文上畫印,隨後的五港都以表格形式接受。

1.新貿易條例第三條,進口呈件第壹款中提到的對貨船若幹成員的罰款、扣押貨物入官等字樣,應上繳中國國庫沒收。

1.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開放後,其英國商務處只允許在五港內,不允許去其他港口,也不允許中國人在其他港口與私人方進行貿易。在未來,英國部長有壹個信息

明明不準他去,如果英國商人不服禁令,對大臣的通知充耳不聞,就去別的港口玩賣,讓中國官員把船和貨物抄進官方,英國官方不得據理力爭;如果中國人在其他口岸與英國商人私下交易,國家法律都在,應該照常辦理。

壹是約定江南前商不能由官方擔保,並在《貿易條例》第四條新款中,請求將洋行不能賠償的舊案立案。後來不管華商欠英商的債,英商欠華商的債,如果賬目確鑿,人在生產生活,中英官方都要從公職中結清,這樣才允許,仍按原來的約定。

壹、廣州等五港英國商人或長川居住,或時不時,不準跳入鄉間任意示威,更不準深入內地進行貿易。中國地方官和英國管家要約定好當地人的感情和地形的界限,不準越過,這樣才能永遠和平相處。水手、水手等。在等候的官員和當地官員發出禁令之前,不準上岸。如果壹個英國人違反這壹禁令,擅自到大陸旅遊,無論什麽等級,都會被當地民眾逮捕,根據情況移交給英國管事處罰,但民眾和其他人不得擅自毆打傷害,造成傷害和解。

1.壹萬年和約中寫明,允許英國人在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個港口居住,不受欺淩,不受約束。但是,中國地方官員必須與英國管家就當地條件達成壹致,在哪裏使用房屋或基地,允許英國人租用;租金價格必須以五港的現價為準,這樣才能保證住宿,不允許中國人敲詐勒索,不允許英國商人強租。英國管家每年向地方官員通報英國人建造或出租的房屋數量,並報地方官員備案;但是房子的增減取決於商人的數量,商人的數量取決於貿易的下降,所以很難訂到數額。

首先,外國商人壹直被禁止在廣州的壹個港口進行貿易。去年在江南討論過。比如蒙古大帝如果準許西方的外商在福州、廈門、寧波、上海進行貿易,英國毫無憐憫之心,但各國與英國人無異。如果將來大皇帝有了新恩施和各國,也應該讓英國人分享,以示包容。但是,英國和其他國家不得憑借這壹條款任意提出要求,以示遵守。

a、如果有非法的中國人,因犯法而逃到香港,或躲在英國公務船和貨船上,壹旦被英國官員發現,應交給中國官員依法處理;如果中國官員或先嗅探,或發現可疑行為,但英國官員尚未發現,中國官員應向英國官員發出照會,以便訪問閻娜。如果罪人已經招供,或者有證據知道他其實是刑事逃犯,英國官方會馬上移交,這沒什麽區別。英國水兵、士兵或其他項應人,不論本國、國別、黑白,不論出於何種原因,若有逃往中國藏匿者,中國官方亦會嚴加逮捕、監禁,交由近場的英國官方處理,不會庇護、隱匿,且和好、和好。

壹、凡進行貿易的五個港口,必須有壹艘英國公務船停泊在海灣裏,以便嚴格約束每艘貨船上的水手,管事就是約束英國商人和外國商人。其公務船的水手受駐船英國軍官的約束,所有約定不深入大陸的規定,都是公務船水手和貨船水手遵守的。公務船什麽時候去,必須有另壹艘來接手,港口的管事或領事官員必須先向中國當地官方報告,以免被懷疑;當此類公務船抵達中國時,中國軍艦不得阻攔。至於英國的公務船,既不載貨也不貿易,可以免交銀行券,這壹點在貿易條例第14條中已經討論過並記錄在案。

1.壹萬年和約中寫明,只要支付約定數額的白銀,駐紮在定海、鼓浪嶼的英軍士兵就提前撤離回國。所以事先聲明,撤退後,所有英國官員占用的房屋及其使用的倉房、軍械庫,無論是英國人建造的還是翻修的,壹律不得拆除,即歸還中國官員,交由各種經營戶管理,無需修繕。

第壹,商定了運鈔的費用數目,可以消除壹直以來英商勾結華商偷稅漏稅和海關關長私自包庇分發化肥的種種弊端。英國公使曾發布通告,禁止英國商人偷壹點,嚴禁管事等。,並將對所有在英國各港口進行貿易的商人進行限制,檢查各方面以消除不利因素。如果有走私的情況,管事的會立即通知中國地方官員,讓地方官員抓起來,所有的走私物品,無論價值和類別,都會被沒收和泄露。

商船,無論是不允許交易,還是壹清賬目就被嚴令趕出,都不偏不倚。地方官也要把勾結偷稅漏稅的華商和包庇、分發化肥的官員找出來,照常做。

1.之後,所有想帶貨到香港銷售的中國人,先按照新規定在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交稅,海關給他們發車牌,讓他們暢通無阻。如果中國人想去香港購買貨物,他們也允許去廣州,福州,廈門,寧波和上海華冠衙門申請許可證,並在進口當天納稅。但是中國人既然下了貨,就要用中國船運回去,而且他們的中國船也是在香港申請許可證出口的,就像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這些地方給香港發了許可證的壹樣。每壹個擁有這種執照的商家商家,每次出行都必須向中國官方提交執照原件,以便核查和註銷,避免捕風捉影的弊端。其余省份與乍浦等粵、閩、蘇、浙四省互不交易。華商不準辦理來往香港的執照,仍指示隨時與英方官員檢查匯報。

1.香港必須派出壹名英國官員。任何人遇到中國船在那裏賣或買貨物,都會嚴格檢查執照。如果商船或商人沒有執照,或雖有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地給的執照以外的執照,則視為逃避規則的船舶,不準在香港交易,並將資料報中國官方備案。這種處理,不僅是外國大盜脫不了幹系,就是走私漏網之弊,還能杜絕。

第壹,香港比不上五碼頭,沒有中國官方。如果那裏有華商欠各國商人的債,英國官方會就近清理。如果壹個欠債的華商逃離香港,真的潛回原籍,確實有產權人,英國管事會通過準備文件的方式向中國官方報告情況,以便嚴格追究;但是,中國商人出海做貿易,壹定要有保險。如果英國商人沒發現,被他們騙了,中國官員也沒法問。如果壹個英國商人在五個港口欠了各種華商的賬,逃到香港,如果中國官方拿著清單和各種單據通知英國官方,英國官方必須核對,按照上述第五條進行統壹。

1.如前條所述,任何中國人攜帶貨物到香港出售,或從香港攜帶貨物到各個港口,必須由有關海關簽發許可證。現在約定每個港口海關每個月發壹批許可證,船名,商家名稱,貨物類別,數量,或者從香港運到每個港口,或者從每個港口運到香港,他們每個月都要壹壹上報廣東海關,廣東海關通知英國主管香港的官員查清楚審核。英國官方也要每月向廣東海關申報船號、商品名、貨號,即使廣東海關通過海關查出審核,以便互相核對,也能杜絕冒用車牌、影射、漏檢等弊端,事情也不會有什麽不同。

第壹,英國船,如兩桅或壹桅、三板、劃艇等名稱,不虧。今天商定,所有從香港到省內、從省內到澳洲的船舶,除了只載乘客,並附有信件和行李的,仍照常免付票款。如有載貨,不論出境、進口、滿載,船方都要按噸交費,以示核銷;但是,這些小船不是遠洋輪船能比的,它們時不時地來來往往。他們壹個月進口幾次,也和洋船進口後馬上靠泊黃埔的不壹樣。如果他們用遠洋輪船接受紙幣,那就太幹巴巴了。之後,這些船中最小的是75噸,最大的是150噸。每次進口時,他們每噸支付壹美元。* * *不足75噸,仍按75噸計算;如果已經超過150噸,就當遠洋船,按照新例,每噸賠五塊錢。沒有這樣的船去福州等港口,應該是沒得商量了。

今天,船只規定如下:

1.所有這些英國小船,如雙桅、單桅、劃艇等。,必須取得英國官方執照,並用中英文寫明大小什麽船,能載多少噸,方便檢查。

1.這些船每次來虎門都會停報,就像遠洋船壹樣。如果貨物含稅,要在黃埔關申報,到了省城要把車牌寄存在管事那裏接受申報,以便向廣東海關申請提貨許可。未經海關許可卸載貨物的,按新貿易條例第三款辦理。

第壹,壹旦進口貨物通關,出口貨物全部下船,繳納了進出口稅和船單,省裏的管事就把執照還回去,允許經營。

善後附壹張包含16條條款的粘性契約,船上附壹個例子,寫了四卷。今欽差大臣封誓,兩卷先行交換,並依之實行,兩國大臣必

兩卷壹罩;但兩國相距甚遠,由重慶服務。大家壹致認為只要有壹個偉大的皇帝?等批下來,欽差大臣再把原書交給廣東黃頭臺,交給大臣查驗收藏。日後經君主親自許可送回香港,再由大臣委員會送往廣東角皇臺,再送欽差大臣查驗,使兩國永世遵守,以結永恒之誼。那些需要向善然後講和的人。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

1843年10月8日

在虎門寨蓋章畫押為證。

附註

見《道光條約》第3卷,第24-30頁。英文本見《海關對外條約》,第1卷,第390-399頁。

這壹條款最初被稱為“關於堅持善後事宜清單的協議”,也稱為“五口通商堅持善後條款”。通常稱為《虎門條約》或《虎門附則》。條款本身只有16條,最後三段是“小船規則”,作為善後條款的壹部分附在條款後面。

五港貿易租船合同

海關關稅1843年10月8日,

道光於23年8月15日出生於虎門。

壹、引水工程的進出口就業

允許通商的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英國商船壹到港,允許引水,就帶進來;如果英國商人在繳完所有稅款後想回國,也允許他們隨時帶水出來,以免耽誤時間。雇傭和籌集壹定數額的引水費,應根據各水道的遠近、平均風險、數額分別確定,即英國派出的管事應秉公確定。

壹、船舶服務之口。

任何需要嚴格防範逃稅的法律都應該由中國的稅務人員來處理。每當英國商船到達港口,壹旦由水路帶入,海關會挑選壹兩個人陪同,防止走私。或者租壹條船來騎,或者實際上乘坐壹艘英國船,壹切隨它的便。所需食物應由海關按日付給銀行,自己準備,不必向英國商人收取任何費用。如果犯罪,把贓物算作犯罪。

貨船進口申報單

英國商船壹旦停靠港口,船主限壹天時間到英國管事處,將船的牌照、艙口清單、申報單交給管事檢查保管;如果妳不遵守,妳將被罰款200元。送假貨的,罰款500元。未經官方允許擅自開艙的,罰款500元,私自卸下的貨物壹律沒收入官。管事有船的號牌,艙口申報單等文件,就是他書面通知港口的海關,把船的大小,裝的是什麽貨物壹壹說明,以便抽樣檢查搞清楚,允許開艙卸貨,照章納稅。

1.英國商人和中國商人之間的交易

現在約定,英國商人卸貨後對該商人進行投資,無論和誰交易,都要聽。但如果華商立下騙取貨物逃匿、拖欠貨款而無法返還的案件,壹旦被官方起訴,中國官方肯定會調查追究;如果騙子實際上已經逃得無影無蹤,債務人實際上已經死亡並失去了壹切,英國商人就不能代表外國公司申請賠償。

壹、貨船靠噸錢。

英國商船進口的地方,要核對車牌,確定運輸稅的數額,每噸白銀五元。《日月條例》進出口的所有舊票據和費用壹律停止。

壹、進出口貨物稅。

所有進出口商品都按新規定征稅,五項全部征稅。另外,所有的費用根本不能增加。英國商船在進口貨物和出口貨物時,必須按照規定繳納所有的票據和稅款,海關會開具完稅紅單,交由英國管事核實後,才可以退船出口。

壹、海關公平檢查

所有進口貨物的英國商人,也就是卸貨當天,銷售貨物和出口貨物,也就是卸貨當天,都要提前通知英國官員,英國官員會送到海關接受民眾檢查,這樣對彼此都沒有損失。英國商人也會派人去那裏照顧他們。如果英國商人當時不在場,事後又被告知情況並非如此,他們會遭到英國官員的駁斥,而不會受到調查。就具體例子而言,如果海關稽查人員和英國商人不能談妥價格,即請兩三個商人驗貨,他們的商人中願意出壹定價格的,就把貨物的價格定在最高價,以避免稅收損失。也有已經稱重去皮的商品,比如茶葉。如果海關人員和英國商人有不同意見,即海關人員會從每100個箱子中挑出若幹個箱子,英國商人也會挑出若幹個箱子。首先,壹個盒子會帶著皮稱重,然後再稱重皮。

,除了皮,可以得到每箱的實際公斤數,其余帶包皮的貨物可以類推。如果理論不清,英國商人會去找負責的官員報告原因,通知海關酌情處理。但是當天就要報,晚了就不合理了。凡有理論上需要完成的事情,海關會暫緩補記,以免補記後更加困難,需要等待公正的核實澄清後再補記。

1.何茵什麽時候偷稅漏稅了?

英國商人除非付清所有賬單和稅款,否則不得進口。海關要選擇小康店鋪,設立幾家銀行發放執照,並註明“允許某銀行繳納英國營業稅”的字樣作為憑證,讓英國商家如期進行。所有款項都允許用外幣支付。但如果此類外幣不足,應隨時隨地征得英國官方和海關同意,從加納補充部分外幣,以便商家妥善處理。

首先,壹把標尺

之後每個口岸的大秤、要換銀的砝碼、貨物的量尺都要按照廣東海關用的方法做幾對,刻上圖紙和印章。每個口岸每件物品都要送兩雙,壹雙交給海關,壹雙交給英國管事檢驗,這樣就可以按重量和長度清點貨物和白銀,按規定丟失稅款。檢察員與英商論較量的長短輕重,以秤與尺為準,以杜與杜之爭為準。

1.貨物剝離船

每次貨物卸下後,都被剝光,用英國商人雇來的船運走。無論西瓜和各種船,雇傭價都是壹定數量的白銀,由英國商人和船主自己決定。沒有必要成為壹個正式的管理者或者限制船的載重量。如果查出走私和偷稅漏稅,船東會照常受罰。在這壹點上,如果這些船上有因為脫衣運貨而逃出來的人,中國官方要嚴查,要照顧好,英國商人也要註意自己的防範,避免事後勞累。

壹、禁止脫衣貨物裝運。

英國商人進口船只的地方,不允許互相脫衣;如需將貨物從另壹艘船上剝離,需先將實際情況上報英國官方檢查扣押,再移交海關專員檢查確認後,方可剝離裝運。如果有不先等待檢查就私自剝貨的人,將被剝的貨物全部沒收入官。

壹、建立會員約束水手。

在英國貨船的停泊區,管事要指派壹名適當的成員約束附近的水手,重要的是要盡量防止英國人與大陸人發生爭執。如果發生這種不幸事件,英國官員應該盡力解釋。如果英國水手上岸,下屬必須派壹名船長在船上陪同。如果有什麽爭吵,船長只會問。每當船上的水手使用食物、衣物和其他物品時,大陸官員不得阻止小人物在船邊進行買賣。

壹、英國的中國人來談判打官司。

任何壹個英國商人告訴中國人,都要先去管事的辦公室投票,管事會先查誰對誰錯,想盡辦法勸他們不要打官司。偶爾有中國人去英國官方辦公室告英國人,管事的要聽訴,壹案壹勸,避免小事件引大案件。英國商人要投憲法票,應該都是管家送的。報告有不壹致的地方,管事的會反駁,會改,不會上交。如果有交涉官司,管事的勸不了利益,也沒法湊合,就要求中國官方和民眾查清事情真相,也就是秉公判決,避免官司。英國人民如何犯罪,是由英國同意的章程和法律決定的,並送交管事遵守。中國人如何犯罪,要按照中國的法律來處理,要按照江南原來處理善後的規定來處理。

壹、英國官方停泊口。

有五個商業港口,每個港口允許停泊壹艘英國公務船,以便管事及其工作人員嚴格約束水手等人,避免惹事生非。但公務船與貨船不可同日而語,即不載貨,也不是來做貿易的,其票據、稅收等費用應免。英國管事應提前通知海關公務船的進出口,以備檢查。

壹、英國商船擔保。

比如英國商船是進口的,投資銀行認可保險。所有進出口稅都由保險公司支付。現在取消了保險商,進口貨船就由英國官方擔保了。

附註

章程和關稅見《道光條約》第二卷第12-27頁。英文本見《海關對外條約》,第1卷,第369-389頁。

這壹章原來叫《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通商協定》,或者叫《五港通商協定》。

章程和稅則實際上是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但在簽訂《五口通商附後條款》時,章程和關稅被視為附後條款的壹部分,故附後條款的簽訂日期為章程和關稅的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