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回收型租船的特點是:船東只提供空船,所有船員由承租人配備並服從承租人指揮,承租人負責船舶的經營和操作,承擔租賃期間的時間損失,即承租人不能“停租”;除船舶的資本費用外,承租人應承擔船舶的所有固定和可變費用;租金根據船舶的裝載量、租賃期限和約定的租金費率計算。光船租賃是船舶所有人與承租人之間訂立的光船租賃合同,在該合同中,船舶所有人將船舶的占有和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船舶所有人仍保留船舶的所有權。
因此,光船租賃合同是壹種財產租賃合同,而不是海上運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