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通過加大對高校畢業生縣域創業的財稅政策支持,最高可享受65438+萬元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在高新技術領域自主創業最高可享受20萬元貸款。在農村從事個體經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可按每戶每年9600元的限額,在3年內依次扣除實際發生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租賃場地首次自主創業的,給予每年3000元至10000元的補貼,最長兩年。
降低縣域高校畢業生創業用地成本。支持高校畢業生利用閑置土地、廠房、校舍、廢棄道路、廢棄磚窯、村學館和“四荒地”等資源,發展鄉村旅遊、健康養老、生產性服務業、家庭農場、“互聯網+”等新業態。可以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利用建設用地以資金、技術或經營入股等方式建設農業物流倉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