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知道,
如果要處理他的事情,壹定要盡到通知義務,留有合理的期限。這可以通過電話通知、錄音等方式解決:比如“某某,我給妳壹個月的時間搬走妳的物品,否則我自己處理,壹切損失由妳承擔。”
3.妳可以和居委會成員壹起把妳的物品放在倉庫裏,列壹個平行清單,有居委會成員的簽名通知租房人。
采取以上措施可以解決妳的煩惱。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