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簽了兩年租約,簽約後交了壹年租金和5000元押金,現在不想租了,可以要求商場退還剩余租金,但必須按約定向商場支付10%的違約金。
如果商場想把妳剩下的租金當做補償,即使合同裏有約定也是不合理的。妳可以要求改變。
可以和商場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相關法律鏈接:《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
(壹)由於重大誤解;
(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
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