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連廉租房最新政策及申請條件?
2020年大連市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及最新相關政策應符合以下規定:
壹、廉租住房申請條件
《大連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壹)具有本市城鎮戶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含自申請之日起前五年內交易或拆遷的住房面積)低於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標準。
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根據民政部門認定的家庭成員全部住房面積分配確定。
家庭成員離異,離異兩年後才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二、廉租房申請材料
《大連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壹)最低生活保障證;
(二)家庭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3)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
(四)住房保障機構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並提交能夠證明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
三、廉租房申請程序
《大連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持第十六條規定的材料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示,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住房保障機構。
(3)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材料之日起15日內提出審核意見。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公示。申請人戶籍與其居住地不壹致的,還應當在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十五日;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四)公示期滿後,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住房保障機構應當予以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五)住房保障機構根據工作計劃、資金和住房情況,按照申請人住房困難程度、申請登記順序、申請保障方式等實施補貼或輪候配租,並予以公開。
(六)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與享受租賃補貼的申請人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與享受實物配租的申請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輪候到位。
申請人對初審、審核和輪候安排有異議的,可以向住房保障機構或者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經審查,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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