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物品清單:在合同中明確列出承租人有權帶走的物品,如燈具、家具等,確保清單詳細準確,明確物品的狀態和價值。
2.設置移交程序:規定在租賃期結束或提前終止時,承租人應根據清單移交物品,說明物品應處於良好和正常的工作狀態,並說明任何損壞或丟失物品的處理方法。
3.確認商品價值:如果商品有特殊價值或者屬於特定品牌,可以在合同中註明,避免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