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業務時,還應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效聯系方式。)
2.申請居住證的數碼照片回執。
3.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4.申請合法穩定住所的,需提供房產證、購房合同、租房合同或在旅遊行業居住證明等證明材料。
註:居住在直系親屬合法房產內的申請人,需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書、獨生子女證、收養登記證、戶口簿、監護人衛生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居(村)委會出具的關系證明以及其他能夠反映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只提供壹個)
5.申請合法穩定就業並在12個月內連續繳納6個月社保的,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記錄,工商個體經營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6.申請繼續學習的學生應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繼續學習證明(繼續學習證明應加蓋學校公章)。
案例壹:最近壹年社保繳費滿半年。
過去壹年在珠海繳納半年社保的居民,可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粵易”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無需等待六個月即可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如下:
1.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購買合同;租賃合同;業主/雇主/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社區發放的實際人口信息采集表等。)
2.過去壹年累計半年的社保繳納記錄列表(如果系統會在窗口現場自動查詢社保繳納記錄,可以不提供;如果在“廣東省事”小程序辦理,還是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案例二:有壹套房產半年或者住在直系親屬住過半年的房子裏。
在珠海擁有住房或在直系親屬家居住,且房產已滿半年的,可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廣東省”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無需等待六個月即可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擁有房產半年”的情況: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在“與直系親屬同住房屋半年”的情況下: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直系親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公婆還是公公婆婆;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孫輩或孫輩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或曾祖父母等。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明;戶口本;衛生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等。)
案例三:從事旅遊行業滿半年,在賓館、酒店、招待所等經營性住宿服務場所居住滿半年的居民,可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廣東省”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無需等待半年即可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如下:居住地址證明(住宿記錄)(賓館/酒店/招待所等經營性住宿服務場所出具的半年住宿記錄)案例四:在珠海連續就讀學校的居民,可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廣東省”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辦理後無需等待半年即可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如下:
1.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購買合同;租賃合同;業主/雇主/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社區發放的《實有人口信息采集表》等。) 2.在校連續出勤記錄
(比如系統會自動查詢窗口現場的連續閱讀記錄,所以不需要提供;如果在“廣東省事”小程序辦理,還是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案例五:在珠海租房或借款的居民,可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廣東省”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居住登記滿6個月即可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如下: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租房合同;業主/雇主/學校等出具的住宿證明。)
情況六:在珠海合法穩定就業的居民,可通過服務窗口或微信“廣東省”小程序辦理居住登記,居住登記滿6個月即可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如下:
1.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購買合同;租賃合同;業主/雇主/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社區發放的實際人口信息采集表等。)
2.就業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處理條件
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流動人口,可以申領居住證。其中,申請具有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的,申請人須提供辦理居住登記後連續6個月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記錄;繼續學習的學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
處理過程
登記6個月後,申請人應當攜帶全部必要材料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領居住證。
1,填表審核。
申請人在窗口領取並填寫《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提交的材料和登記表進行審核。
2.拿憑證。
審核資料齊全後,工作人員打印發放居住證,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認證。
3.領證。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後,會通知申請人,然後申請人持領取憑證前往領取。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