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減值中可收回金額的判斷采用孰高原則:
(壹)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按照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2)在資產組減值中,每項資產減值後的賬面價值不得低於以下三者中的最高者:
1,資產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
2.資產預期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3.零(大多是商譽)。
二、固定資產核算孰高孰低:
(1)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
2.折舊壽命選擇: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限屆滿時能夠合理確定已經取得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的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否則,應在租賃期和租賃資產使用壽命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費——計入二級科目“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在兩次更新與固定資產使用壽命之間較短的期間內,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更新費,應當在兩次更新之間、剩余租賃期和固定資產使用壽命中較短的期間內,采用合理方法分別計提折舊。
(4)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改良支出,應當在剩余租賃期與租賃資產使用壽命之間較短的期間內,采用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
四。無形資產攤銷期限的選擇:
按預期使用壽命和合同(法定)壽命中較低者確定。
5.期末,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