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
律師的分析
從法律上講,雙方自願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有效,簽訂合同時也沒有寫終止日期。合同日期不屬於法律規定中的必要生效內容。以後可以補日期,保證權益。
合同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7條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