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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北宋實行的“湘軍制”是怎麽回事?士兵是從哪裏來的?

在軍隊建設上,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將軍隊分為皇軍和湘軍兩大體系,加強了以皇軍為核心的軍隊建設,並在湘軍中補充了高素質的士兵作為皇軍,成功實現了湘軍“藩鎮老兵”的轉變,消除了藩鎮的軍事基礎。但湘軍作為“各州鎮兵”,分布在全國各地,與皇軍存在互動互補關系。①其軍事功能依然存在,在防禦和駐軍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寶卿四智明》指出:“立國之初,集天下之兵,在京畿紮營,南征北戰,故從之發兵。故只稱三兵為禦兵,郡縣由湘軍把守。”[3]

(卷七)這是對湘軍軍事職能的高度概括。北宋時期,湘軍是守衛各地的常備軍之壹。根據《武學通論》,“周冰”是宋代邊境和周邊駐軍的壹個組成部分。如定州路“知本路”駐防部隊中配置以下軍官,統壹、保、深、齊、廣信、、順安、永寧八州軍。這條路更多的是朝廷派出的州兵和禁旅把守,還帶領鄉軍和誌願軍,總指揮部58個,有28348人,調至李賢”[4]。

(上壹集(卷16)。在宋朝的史籍中,湘軍在很多情況下被稱為“州兵”,這裏的“州兵”指的就是湘軍,這也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湘軍的防禦和駐軍職能。

宋朝的大臣們也對湘軍的防禦和駐軍職能談了很多。清三年(1043)六月,範仲淹指出:“臣竊知陜西禁軍、湘軍不下二十萬,秋近,必須養而練之,方能成大器,關心衣食,使其強壯,積金帛為賞,以樂待之,以刑懲之。”這樣士兵有了鬥誌,就會增加氣。雖然200人團結壹心,但我們要做到防禦強,戰爭強,和平時期可期。" [5]

(卷141《三年六月甲子》)李青四年(1044),分析京、、巴、冀、齊、寶、應、莫、滄,在“邊疆、次邊疆”上。* * *細數十九城的重要軍事意義和兵力部署,指出“今無事之時,屯糧兵十八萬,城內兵五萬,用兵之時,兵數約增十萬。”[5]

(卷150《吳吳四年六月》)。範仲淹和富弼的評論表明,陜冀湘軍和皇軍壹樣,也具有鎮守當地的軍事職能。

關於湘軍在各地駐軍的具體情況,也有不少零碎的記載。比如:(1)真宗鹹平五年(1003),“桓、清等州,從六千余人中,選拔出四千五百勇者,付之以壹壹駐防,以代替禁兵”[2]。

(冰霸)。(2)仁宗六年(1046),知並州,換了澤、魯、林、傅、蘭、史,兵馬盡調。“當時馬謖麾下有十二人”,簡媜“自己訓練,並無兵馬。”這支三千人的軍隊成了簡媜備戰的中堅力量,於是他秘密將數萬守備部隊調回首都,讓“所有部隊都得到休整,成本降低了數倍半”[6]

(《文素·鞏崢墓誌銘》卷三十六)。(3)宗熙寧年間,隨禦器械送來的王中正,招人做弓箭手,用行省守兵。轉運使趙子能夠出於幾個原因提高軍事政策,而不是支付費用[5]。

(《西寧六年十壹月》卷二四八)。熙寧五年(1072)十月上諭:“西河路沿沿邊四路設橫烽。當壹個小偷入境時,他將被相應地移交。凡在樊布之地者,必有湘軍把守。”[5]

(卷239《辛寧五年十月》)(4)哲宗元福二年(1099),“聽說湘軍在被賊劫,卻報我過流放生活”,於是朝廷下令“夏萍城等地湘軍不明,但仍扶持,如住三年”[5]

(《傅園二年十壹月壬辰》卷518)。因此,城也由湘軍把守。以上事例說明,湘軍有相當數量的兵力用於北部和西北邊境地區的邊防,與皇軍壹起參與守備,執行守備等軍事任務。精英可以代替原來的帝國士兵。

需要指出的是,湘軍的邊防不是個別地區或特定時期的特例,而是北宋時期的普遍現象。湘軍是北宋對外防禦中的常備軍事力量,僅次於皇軍。同時,內地的湘軍也具有強大的鎮守功能和潛在的威懾力。比如仁宗時“京西被盜”,周放“措手不及,民不聊生”。新任知府陳希亮,“百人殺獄,部日樂夜,民以安之,賊不敢入”[7]。

(《陳希亮傳》第75卷)。熙寧十年(1077),傅玄提出“廣元太守初為州,須防擴張,乞舉西溪、河合、袁州為例,使罪犯為獄城。壹封來自南淮州軍與罪人,與廣元州”的信[5]。

(《熙寧十年正月》卷280)。很明顯,廣元設置監獄城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擴張”。

南宋時,湘軍仍有駐軍職能。如王、支夔州向朝廷提出,西路馬剛“合廂與皇軍,附武麟為正規軍”是削弱廂與皇軍鎮守作用的重要危害。王對說道:

奎下又是四川和長江上遊的門戶,這也是曹操防守防守,控制咽喉的原因,以加強天險。但地狹人稀,廂和帝國軍空缺多。各州都在擔心招不到人,夷陵防秋也不壹樣,剩下的不多了。少兵出行累,要有個沒完沒了的馬綱,既耗錢耗糧,又有礙教學讀書。妳怕郡縣空了,出了事,不是小事。[8]

(卷三《馬幫形式再論》)夔州是都督府,是駐軍的地方。王的說法恰恰說明,這裏的禁軍平時不僅教讀書,還起著“保衛”和“出戍”的作用。在時,朱的學生了解了漢陽軍的情況,並積極備戰。他在《漢陽調奏便利五事》壹書中認為:“郡間有廂,有禁軍。不僅要備令,蓋必令其出征,以為是為攻守之用。”[9]

(卷24)的評論大體反映了宋代官員對湘軍軍事作用的認識。以上事例說明,宋朝各地的湘軍普遍具有防禦和駐軍的職能。

宋朝統治者試圖加強湘軍的軍事職能。比如仁宗時期的校對湘軍出現後,最高統治者給予了認可,並大力推廣,希望能用來“禁軍”,湘軍對外防禦、對內鎮壓的軍事功能再次凸顯。宋神宗在耶熙寧二年(1069)六月的聖旨中寫道:“州縣廂,即前代所守之兵,宜選而強,團結而教,常留於城中,以防賊患。以後不要再申請乞助、鎮守軍隊。”[10]

(卷12)進壹步明確賦予了教習廂代替禁軍守衛地方的軍事職能。元佑二年(1087),文彥博指出“密院名為兵家之宅,內外有兵五十萬,卻不拘。它們都是禁止使用的,它們不僅用於各種建築和雜務”[18]

(卷二十九《乞軍務部室軍事室集》)。文彥博不僅闡述了樞密院管理湘軍的必要性,還揭示了宋代湘軍的軍事職能。

湘軍的軍事職能在宋朝的軍事制度中也得到充分體現。駐防制度是北宋壹項重要的軍事制度,學術界對皇軍駐防制度及相關問題的研究較多,但很少涉及湘軍的駐防制度。實際上,宋代歷史上湘軍“無駐軍”是元代米切爾的壹個錯誤結論。多駐軍制度不僅在皇軍中實行,在湘軍中也同樣實行。宋祁在《士兵慶歷錄》序中說,湘軍“多於次間防守”[12]。

(卷45)《兩朝各國史記》也說湘軍“更是戒備森嚴”[1]。

(卷152《兵考司》)。仁宗時,蔡襄知道福州,經歷了“州廂駐廣南諸州,軍歸日本,人數比去時少了壹半,前後六七次”[13]。

(卷二十六《乞輦駐廣南只遷下軍州代紮子》)。李青八年(1048)三月,知府曾公亮在書中說:“自祖制以來,東南諸州只派軍隊駐防。至於藩鎮,增加了駐泊兵,以為接下來的郡縣式鎮壓已經持續很久了,還是挺合適的。" [14]

(卷147《尚仁宗答聖旨畫時事》)這說明北宋建國後,在東南地區普遍實行鎮守湘軍的制度,鎮守湘軍的分布範圍廣,數量多。只有藩鎮地區“增加駐泊士兵”,東南地區的駐軍任務主要由湘軍承擔。據《寶卿四智明》記載,明州禁軍都督和項峻都督熊傑說,“初皆多守,浙者多守,河者多守浙,欲學難忘情。”[3]

(第七卷)。《惜春三山誌》卷18詳細記載了自宋初以來福州湘軍鎮守兩廣、外路湘軍鎮守福州的情況。其中福州湘軍防守兩廣的情況更多的有:(1)鹹平五年(1002)“被租借的龐漢派150人到福州,留守潮州”;(2)何誌元年(1054),撫州項峻“四十人赴周迅,五十人赴桂、益州;至二年,四十五人去滕州,七十三人去賓州,四十八人去戎州”;(3)熙寧八年(1075),都督曰:“廣西錢行政署、益州駐泊已全權指揮禁糧軍、教閱軍,仍在更替”,包括“永州駐閩等路畸形軍壹千人”;(4)熙寧十年(1077),“福柯廣元、四郎等州欲兵馬駐紮,發撫州廣界第壹司令部110人”。福州的湘軍除了派往兩廣,還在熙寧六年(1073)派往當地州軍。外國軍隊也被派往福州加強駐防。祐六年(1053)“福州駐福州指揮百人,仍遣回福州”;嘉祐二年(1057)“福州駐福州崇傑、蘇州獄城、潤州水軍等各八十人,並派人從城中壹個壹個地抽調士兵替換”。由此看來,福州騎射、崇傑、蘇州獄城、潤州水軍所指揮的壹些士兵,也在壹定時期內被派往福州。不僅如此,宋政府還規定了湘軍駐防的年限。如嘉祐六年(1061),樞密院規定“福建路士兵派往廣西駐紮,每兩年換防壹次”[15]。

(卷13)。越是駐軍起到了鎮守當地的作用,蘇頌對此解釋得很清楚:

我落到杭州東南做諸侯,控制江海,掌管壹切兵賊盜官。其間,邊江、湖泊諸郡縣雲集,常蓋,但人情輕佻,易動搖。當妳和平相處的時候,妳仍然需要壹個堤防。年紀大了也不容易。失業人員多,小偷趁虛而入。妳能做好準備嗎?我偷偷知道,南京,曹,雲州巷,帝國軍壹直駐紮在那裏,只是前年都被將軍收回去了,壹直沒有補充。或者聽說最近被發配過,但還是比元朝的人數少。我想求朝廷多受壹點災賊,就特意給近郡車司令和皇軍停泊在那裏,委派自治部削卷。此路若有群賊,州縣管不了,便立即丈量人數,差額應配,合力捉拿,不致展成聚眾,攪得州縣人心惶惶。[16]

(卷19《論東南不能放松》)蘇頌曾經知道杭州,他對杭州駐軍情況的評論應該可信。由此可見,杭州不僅壹直有外國軍隊駐紮,而且駐紮在此的外國軍隊也和皇軍壹樣,具有對內鎮壓的軍事功能。元豐年間,由於湘軍的崛起,取消了湘軍的駐軍制度。

除了駐防制度,宋政府還通過巡撫制度,起到對內壓制湘軍的軍事功能。宋制:“巡檢司有沿邊河、沿洞巡察,或兼蠻夷、漢人;或者幾個州縣,或者壹個州壹個縣。負責訓練與治療甲士,巡視郡縣與城市,捉賊。還有箭魚船、城垛的巡察,沿江、淮海捕賊的巡察,馬店的巡察,私捕茶鹽的巡察,都是幾次巡察負責。" [3]

(卷三)可見,宋代的巡察具有維護社會秩序的職能,湘軍是北宋中期以前巡察體系中的基本軍事力量之壹。清三年(1043)六月,智劍院成員歐陽修在《雜字》中又寫道“王倫,益州軍賊,經過楚、泰等州,連騎壹面旗,如騎無人之境。但由於巡撫、縣尉去賊召,其甲胄器械全部繳械的嚴重情況,提出了壹系列追究失職官員責任和彌補措施的建議,均被朝廷采納。其中壹項措施是允許地方巡邏隊“從自己的隊伍中招募士兵,不拘壹格,禁止隨意,聽那些想點名的人亂排”[5]。

(卷141《李青第三年六月》)。蔡襄還在筆記中說,派往廣南的福州湘軍“又在接受檢查”[13]。

(卷26《乞屯駐廣南只遷近軍州節度代紮子》)。這說明無論在南方還是北方,湘軍都被抽調去巡邏,執行維護當地治安的任務。熙寧五年(1072),朝廷仍決定“巡檢司留湘軍使之,餘兵悉之”[5]。

(卷二三五《西寧五年七月無午》)。熙寧六年(1073),兩廣鹽務署抽調千人,取締日益嚴重的走私食鹽,也獲得批準。王安石對此評價說:“從去年到今年的半年時間裏,浙江省增加了四十萬門鹽課,現在增加到了二十五萬門。不過我們這條路招募四萬大軍,增加巡邏檢查,倒是很方便。”他進壹步指出:

老公把鹽課提高十分之壹或二,就足以多招兵買馬,讓私炒的人再也不會受到懲罰,這就好處壹個。在沿海地區,有駐軍士兵,所以他們可以保持安全,這有兩個好處。鹽類的增加有三個好處。[5]

(卷247《熙寧六年十月庚寅》註)從王安石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兩浙路“惠萬兵”的要求,實際上是增加兵力。在王安石看來,這些部隊不僅能查禁私鹽,維護檢查下的治安,還是駐軍地區的重要軍事力量。以上事例充分說明,宋政府在巡察中使用湘軍是相當普遍的。北宋中期以前,湘軍壹直是巡察的骨幹力量,在維護社會秩序、確保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元豐之前,巡撫裏不僅有軍隊,還有皇軍。元豐年間,巡撫的兵力構成開始發生變化。元豐三年(1080)七月,福建路劊子手邱孝之奏道:“所有受檢之兵卒,皆混於指揮所,皇軍或客軍。其間很多西方人對當地的點不熟,年紀大了認路認山認水認人,被迫搬家。至於海道,不習慣學習,使其為敵,沒有取勝的理由。請下令把地方兵壹個壹個招進來,壹半招新人,壹半換成帝國軍裏的舊人。熟悉新舊,仍能擺脫帝國軍之隙。”[15]

(卷19)壹個姓小智的建議被朝廷采納。“使軍隊盡最大努力招募受檢士兵是有目的的,不必聯合士兵去受檢”[3]

(第七卷)。實際上,邱孝直的建議和聖旨是為了實現巡防兵的“地方化”,從而導致巡防兵構成的變化。此後,元豐六年十月,鑒於巡檢司用兵之弊,派京西道移判官孫嵐提出重用湘軍的建議:

全法派往京西路的移審官孫說:“妳仔細看看巡捕土兵的立法含義,就是土人熟悉當地的民情,抓賊容易。在最近的壹次巡州中,我看到了被招募的士兵是多麽的老弱,所有能被逮捕和偷竊的人都不壹定是本地人。如果要選壹個路逐委監督部的人留下來,就改刺州軍。”從中。[5]

(卷340《元豐六年十月辛巳》)朝廷由於招兵不利,在巡察中恢復使用湘軍的制度,這也反映了朝廷在巡察中搖擺不定的態度。元佑之後,湘軍開始逐步退出巡檢司。在元佑二年(1087),“還是字招兵,年頭長,親戚鄰居多,所以互相掩護。是各路巡察兵元數額的壹半,禁止部隊輪換,半年更換壹次,允許學校、段這樣做。今有許多地方,待補空缺,帝國軍窮填[3]

(第七卷)。崇寧二年(1069),又有大臣指出“禁軍常盼更替期,而不熟他處之道”之弊,建議“凡兵皆依元豐法改征”[3]

(第七卷),其實是抄了邱孝直的建議。當年8月,浙東路巡邏隊的士兵還是依法招募的。此後,巡撫中的士兵取代了皇軍和湘軍。

《惜春三山誌》卷19詳細記載了湘軍在福建路巡查下的使用情況。在福建路,教導部隊擔任巡防兵較為常見。熙寧二年(1069),宋神宗強調湘軍的駐防職能時,撫州教、讀、保節度(後改為廣結司令部)只有200人,“分兩次巡行州界、州軍,壹年換防壹次”福建路西寧五年(1073)“全差撥巡撫下廂禁軍,福州興化巡撫,初定名額二百人,部隊由福州調遣”。後管甘蔗島巡察(舊管士兵人數180人,熙寧五年定為100人,州派兵補)和福清松林巡察(州湘軍和皇軍派去巡察的士兵人數為50人)都在湘軍服役。由此可見,在巡察下維持治安,是福建魯湘軍的壹項基本任務。壹個姓小智的以巡檢司招募地方兵的建議被批準,福建路認真執行:

當時這條路的國軍第八軍主管舊巡,創建28員,士兵3500人。除了800人到處巡守,地廣人遠,仍禁兵外,還有24700人和350人巡守四員,* * * 3500人,全部招兵。以額定人數的壹半,替換徐翔和禁軍,淘汰減員800人,教讀廣介1200人,招募150人。除了裁減7個州的軍隊,該州只裁減了150人。[15]

卷19福建路巡撫實行征土兵政策時,除“地遠,禁兵猶在”外,所有巡撫均“征土兵”,但有壹半的兵力是“徐翔和禁軍中舊兵被頂替”,部分士兵被“頂替”為土兵,從而改變了原來的身份。從“消減”人數來看,福建路大檢查前的士兵都是湘軍和皇軍,其中除了郭瑋八百是皇軍外,其余都是湘軍,這說明在福建路大檢查中湘軍占了大多數。據《寶卿四智明》中記載,浙江路清源府的巡防情況與福建路大致相同,同樣使用湘軍和皇軍。但根據《黃遊》的規定,其“杭、秀洲、溫、臺、明邊界管轄鹽場巡察,巡察茶鹽,不及城上之兵。這些負責鹽茶事務的職業巡官,都是用湘軍的。此外,直到宣和五年(1023),向君[3]仍用於清遠府的檢查。

(第七卷)。

湘軍的對外防禦和對內鎮壓職能不僅體現在軍事部署、駐軍制度和巡察制度上,還體現在具體的軍事行動中。據史料記載,在宋朝不同的歷史時期,在對外侵略和對內鎮壓的戰鬥中,湘軍參戰並非個別現象。本文對湘軍的戰例進行了考證,以期從另壹個側面全面了解湘軍的軍事職能。

從湘軍抵抗外敵入侵的史實來看,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第壹,帝國軍戰敗,湘軍奮勇殺敵,戰果斐然。雍熙三年(1176),宋朝契丹北伐大敗,當時“曹彬、劉廷讓相繼潰敗,軍殺死者,前後數萬人。對命運不滿的人成千上萬,毫無鬥誌。何碩被地震嚇壞了,得知村民是守城的士兵。他們都是白徒,從來不習慣打仗,但都是自力更生,不敢禦敵。敵勢有所提高,進占深和齊,淪陷益州,殺官鹵士。過了郡城,攻不下的,捉了村莊的孩子,放了火,帶了金銀絲走了。魏、博北,鹹遭其禍”[5]。

(《雍熙四年正月》卷二十八)。宋朝在軍事上處於極其被動的狀態。雍熙三年十二月(1176),新任代州知府張齊賢,在契丹大軍到達代州,援軍遲遲不來的關鍵時刻,臨時作出決定。他“選了兩千湘軍迎敵”,“誓盡人民之情,敵卻而走”,“俘虜了他的壹個兒子,北大王,在帳前立了遺跡。

(《雍熙三年十二月》卷二十七)。這是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成功範例,湘軍大獲全勝。之後,契丹在端公初從大石路向南入侵。張齊賢“預先計劃將湘軍的部隊分成五個單位,分成樊氏和渾縣,並下令:‘如果西部有土匪,渾縣的部隊應該回應,如果東部有土匪,樊氏的部隊應該回應。比起戰鬥,郡裏的軍隊會聚集起來。到是,果被無數的士兵打敗了”[4]

(後集卷10)。湘軍再次取得了對抗契丹的勝利。在雍熙北伐失敗,宋軍處於極其被動地位的情況下,張齊賢指揮部隊在壹年多的時間裏兩次擊退了契丹的入侵,這既有賴於張齊賢的足智多謀和運籌帷幄,也有賴於參戰部隊的英勇鬥爭。這兩次勝利在壹定程度上改變了宋朝被動的軍事局面。

湘軍以少勝多的例子也發生在與西夏軍的戰鬥中。仁宗元年(1041),西夏軍進攻福臨地區,於八月攻占豐州[5]。

(卷133《李青元年八月乙未》)“兵駐六裏堡,錢糧騎於宅間,兩州不出墻”[5]

(《李青元年九月耿旭》卷133),宋芳在軍事上處於劣勢。在這種情況下,深知並州的高為清軍邊防軍舉湘軍迎擊西夏軍,取得了三松嶺之戰的勝利:

當初元昊造反,聲稱要入侵關隴。公告發布後,請準備好我們的房子。時間問題,羌人進入了寇河,落入了豐州...寇林家,接著是荊靈的玄帥兵,抵達天門關...進入屯福谷,並派武士夜間紮營。他還籌集了2000多人來配合湘軍。他被任命為清軍邊防軍,並命令王鍇帶頭。大軍三赴松陵,賊眾千人圍。清軍邊軍揭竿而起,斬首千余人,死有余辜。[2]

(《高瓊傳》)據《東都略》記載,清邊防軍是郝明在陜西任轉運使期間,於世貞、任時創建的。史稱郝明“讀通州軍,得鐵騎三百,教其為強弩,打為清邊軍,最勇,後陜西、河東學立此軍”[7]。

(《郝明傳》卷六十三)。三松嶺之戰是清軍邊防軍成功抵禦外敵入侵的壹個具體例子。此役,在雙方實力懸殊的情況下,宋方在湘軍臨陣退縮的情況下組成清軍邊防軍,奮起殺敵,擊敗西夏軍,充分說明湘軍戰鬥力之強。與此同時,掌管茍林州軍務的新張康在福州城外修築堡壘,積極備戰。湘軍在戰鬥中起了模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