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戶的積分不算積分。在北京,自住的加分依據是房子,購房合同和網簽不能作為加分依據。
房子下來之前先租房,按房租算積分,壹年0.5分,比自住的分數少壹半。當然,根據最新規定,2020年8月及以後租房需要備案才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