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五年承擔過兩個以上鋼結構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從事鋼結構、網架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並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中具有職稱的工程師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不少於6人。
企業至少有3名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
3.企業註冊資本8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超過15萬元。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申請材料:
壹、綜合信息: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公司章程;
3.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4.企業經理和項目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
5.對設備、廠房有要求的,提供設備購置發票及租賃合同、廠房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材料;
6.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
二。人員信息:
1.企業註冊人員的註冊證書(或項目經理)和身份證明;
2.資質標準中要求的企業未註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證明;
3.標準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人員,還應提供反映其專業的相應證書和證明材料;
4.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的崗位證書和身份證明。
3.工程性能數據:
1.工程合同;
2.符合國家要求的竣工驗收表(備案表)或者質量驗證資料;
3 .上述資料不能反映技術指標的,還應提供工程照片、圖紙、工程決算等反映技術指標要求的資料。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本企業註冊資本5倍、跨度33米及以下、總重量1.200噸、單體建築面積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鋼結構工程(含輕鋼結構工程)制造安裝,以及邊長80米及以下、總重量350噸、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網架結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