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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合同到期前我不想做了。錢退了嗎?

可以退,但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具體看雙方合同中的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租後中途退房,可以退房。合同中明確約定,租賃期內乙方如需提前解約,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支付月租金200%的違約金,甲方還應支付相應的租金。

路面合同到期前如何解除壹個合法成立的合同?

它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對於有效的合同,當事人必須履行到底。《民法典》還規定了提前終止或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解除條件滿足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無論當事人是否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況之壹,就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房屋,或者不取決於租賃房屋的性質。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的。

6.當事人沒有約定租賃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7.由於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即使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明知租賃物質量不合格。因此,如果滿足以上八個條件,租賃合同可以在到期前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