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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書店借閱規則

新華書店圖書借閱規定:

1.圖書免費借閱期限為30天,借閱期滿前可免費續借壹次,續借期限為30天。

2.逾期歸還的,每冊每天加收逾期使用費0.2元,最高不超過50元。讀者還書時應在新華書店前臺繳納逾期使用費。

3.借閱圖書如有遺失或損壞,讀者可購買原借閱圖書歸還,或按原圖書定價金額進行賠償,並加收3元收藏條碼處理費。

新華書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圖書出版企業,隸屬於中宣部和中國出版集團。是國家官方書店,國家出版物宣傳銷售處之壹。新華書店總社在不同時期受中央黨報委員會、中央出版委員會、中央出版局、中宣部、國家出版局、文化部、國家出版局、國家新聞出版署的直接領導。2002年4月,根據中央文化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新華書店總公司成為中國出版集團12家重要成員之壹。新竹社區書店是全區首家走進社區的新華書店,是全區首家實現數字借閱功能的智慧社區書店,也是全區首家“書店+社區”深度融合的新型書店。書店現有圖書2550種、4606冊,範圍廣、質量高、通俗易懂、老少皆宜,並配備店員負責書店的管理和經營。居民和朋友可以在這裏學習、借書或買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付款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壹十九條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轉租人可以代為支付所欠租金和違約金,但轉租合同對出租人沒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轉租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沖抵轉租人應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過應付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