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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

關於法律服務合同的五個示範條款摘要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有效約束違約行為。我相信很多朋友對於擬簽的合同都很苦惱。以下是我整理的五份法律服務合同。歡迎分享。

法律服務合同1(壹)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及基金募集階段

這個階段的律師業務主要涉及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募集資金的法律事務。

1.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提供法律環境評估。

通過學習和講解國家關於私募股權投資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幫助發起人明確國家在私募股權投資方面的發展戰略、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

2.參與基金設立模式的規劃設計。

設立新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方式可以是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夥制,律師從法律角度進行比較和建議。如果采用有限合夥模式,律師會審查是否符合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投資門檻和對投資管理人的資格限制。

3.基金設立法律框架的設計與論證。

私募股權投資法律框架旨在通過規範資本提供者(投資者)、資本行為者(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股權資本接受者(目標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其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交易中的不確定性,增加各方交易後果的可預測性,保護各方利益。

交易是安全的。

4.參與基金路演和投資談判。

律師可以協助私募基金的發起人進行基金路演,制作和修改路演、初始基金組建方式和投資意向書,參與投資人與基金發起人的談判。同時,他們可以幫助基金篩選和推薦專門的基金推廣機構,起草和修改代銷協議。

5.起草基金的核心法律文本。根據基金確定的不同組織形式,律師幫助基金起草並確定私募基金的最終法律文本,如基金章程、內部治理規章制度、有限合夥協議等。律師應從設立、運行、表決機制、責權利分配、利益分享、經營期限、投資退出、終止等方面進行完善的法律設計。

6.參與私募基金的審批和登記,規避基金設立的法律風險。

7.參會人員資格審查。審查投資者的法定資格和授權範圍,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合夥人的資格。

8.協助辦理基金份額的變更和過戶。律師向基金介紹新的投資者或轉讓原投資者的股份,協助簽署相關協議,辦理變更手續。

9.受聘為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外部法律專家委員,列席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會議,對重大投資決策項目發表專業意見。

10,首都安全評論。協助建立基金經理的風險控制部門。律師協助審查基礎管理人員的權限和職責,評價資金內控制度的合法性、合規性、全面性、審慎性和及時性,及時提出修改建議和方案。

11.監督的設計。協助基金建立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建立嚴格的投資禁止和限制制度,確保基金投資合法合規。

12.及時評估法律法規、政策、市場環境等重大變化對基金運作的影響,及時提出應對措施。

13.協助基金制定應對突發重大風險事件和違規行為的解決方案。

(二)投資項目篩選審查階段

律師在這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幫助投資人找到合適的投資項目,並進行合法的論證。其內容主要包括:

1.協助投資者提供有價值的項目和投資機會。

2.協助項目的初步審查。律師對企業書面提交的商業計劃書或融資方案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並參與對目標企業的初步實地考察和評估,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法律論證。

3.參與談判,確定和保護投資者的投資權益。

4.協助簽署投資意向書和備忘錄,及時鞏固談判成果。

5.協助制定保密協議,采取相關措施保護談判過程中各方的商業秘密,如財務數據、企業戰略與規劃、重要合同、客戶名單等。

6.對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的範圍包括被投資方的合法性、財務和稅收、公司治理結構和團隊、勞動和就業、資產和資金、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合同和協議、對外投資、關聯交易、訴訟和潛在訴訟、產業法律環境等。,並根據不同的行業和企業,

不同發展時期的不同因素決定了不同的考察重點,以規避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率。

7.設計投資模式,起草和談判投資協議。該協議包括投資金額、完全攤薄的股份價格和形式、股份優先權、投資前提條件、反攤薄條款、回購條款、保護性條款等。,並設計了公司的財務結構和治理結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各自的權責、管理層的股權和期權安排、對賭條款等。

8.根據投資方式,起草並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

9.協助簽署和執行投資協議。完成投資協議簽署後,律師將協助各審批機構審批,協助辦理變更登記。同時,完善協助管理,包括被投資企業與投資方的交接手續、人員派駐、物資交接、資產清算等相關手續。

(三)私募基金在管理投資項目階段投資企業後,律師應當根據被投資企業的實際情況,協助私募基金對目標企業進行投資管理。在這壹階段,律師的工作主要包括:

1.提供投資調查分析,對企業產品的市場前景進行市場調查分析,幫助目標企業確定市場定位。

2.幫助目標企業選擇戰略合作夥伴,並作為代理人協助客戶聯系潛在合作夥伴,參與談判,促進雙方合作。

3.協助投資者進壹步完善被投資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包括調整董事會的構成和投票權,推薦高管,派駐財務人員,未能

實現預定績效時治理結構的變化。此外,律師可以幫助設計壹定的激勵約束機制,增加管理層持股計劃,實現投資人對被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有效控制。

4.幫助投資者審閱新修訂的目標企業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等規範運作的重要文件,以督促目標企業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框架。

5.提供商標註冊和保護、專利申請和保護服務,協助目標企業進行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協助企業主張相關權利。

6.代表投資者行使投資權益,參與董事會,監督資產和協調全體投資者的利益,制定投資收益分配方案。

7.協助目標企業上市,為擬上市的目標企業設計上市方案。

8.受聘為目標企業的特約或常年法律顧問,參與目標企業的整合和調控。

(4)退出階段

風險投資的退出主要包括公開上市、收購兼並、回購和清算。投資項目運作成功後,律師將為資本的退出提供法律服務,參與項目上市、收購、兼並的全過程,協助投資者最大限度地收回投資。這裏的相關工作包括:

1.談判,起草和審查各種交易文件。

2.演示各種退出模式的優缺點,並協助選擇具體的退出模式。

3.擬定整體退出方案,制作涉及的法律文件,對退出方案進行詳細分析。

法律服務合同第二條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務達成費用合同..

第壹條服務內容

第壹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公司XXX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甲方項目方案設計及文本制作。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相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於:

貸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等壹系列合同。;

2.參與相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經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聯絡與合作;

4.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在項目現場工作;

5.負責培訓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

第三部分:項目實施過程中糾紛司法處理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壹審二審訴訟、執行等等。

第二條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項目特點的律師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實施,並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必要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組建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律師、律師、律師作為本法律服務的承辦方(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上述律師因正常工作調動、辭職、身體狀況等原因,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指定其他合適的律師替代,但上述律師仍應參與此項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定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服務的部分工作委托給乙方助理或其他律師協助。

第三條服務費

1.律師費: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師費。

方案壹:壹次性費用:萬元人民幣,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支付;簽訂本合同到期日支付人民幣10,000.00元。上述費用的支付不會因甲方開發流程的變化而增減。

選項2: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①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人民幣10000元作為基本律師費;

②浮動收費是與甲方銷售、單項訴訟掛鉤的律師費;

銷售相關部分:根據甲方統計,每筆交易的律師費為人民幣10000元;

與訴訟有關的部分:每件壹審案件在到達法院之日起`日內交納人民幣10,000元;如有二審,自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日內,連同壹審共交納10000元;有執行程序的,自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日內,連同壹審交納10000元或連同壹審、二審交納10000元。

③雙方同意按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不得高於或低於人民幣10,000元/日歷年(日)。

3.其他費用:雙方同意與該事項相關的以下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和住宿);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檔案檢索費及其他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及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依法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律師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此項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及律師應告知甲方已經、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如有利益沖突,上述律師應回避上述其他法律服務。

2.甲方的責任:

誠實配合乙方及律師工作,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證據,如實陳述相關情況。

如與本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未經乙方和律師同意,不得將本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和費用告知任何其他第三方。

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及律師的工作聯系,並提供律師服務所需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5條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第三條(以下簡稱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指派律師負責此項特殊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的法律顧問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的範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等科技成果)提供法律解決方案。

2.該方案包括常見的法律文件、相關制度和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3.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商定。

四。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動詞 (verb的縮寫)律師由甲方委托,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不及物動詞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該專門法律事務有關的信息、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和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號碼:乙方電話號碼: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

甲方法律服務合同第四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壹致、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壹名勤奮、認真、負責並具有豐富法律服務經驗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定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提供服務。

2.服務事項

甲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範圍的法律服務:

(1)分析甲方目前的用工情況,出具企業目前用工情況分析報告;

(2)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發布企業用工制度計劃;

(3)審核甲方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標準化勞動合同。對於尚未簽約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查甲方現有規章制度,提出修訂或重新起草規範性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運營流程,制定業務保護策略;

(6)為甲方提供勞動爭議預警機制;

(7)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勞動法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服務實施期間和之後,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任何未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有的信息,並將為其保密。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所有信息,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認真履行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並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和辦公場所。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元整。以上款項支付後不予退還。

6.合同的終止

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退還已收取的法律服務費。經甲方同意或其他正常原因,乙方也可以解除合同。上述正當理由包括:甲方違約或甲方拒絕配合乙方或拒絕接受乙方對實質性問題的建議,致使乙方後續工作無法開展。

如果任何壹方打算根據本條款終止合同,應提前兩周通知另壹方。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費用。

7.其他人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3)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傳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律師事務所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電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傳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律服務合同第五條簽訂地點: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號碼:

乙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系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法》

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為並購目的對壹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提供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壹、委托和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的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壹名律師作為牽頭律師,組成團隊完成委托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任律師。甲方同意乙方的上述指定。甲方指定甲方為聯系人,負責就委托事項的相關事宜聯系乙方。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以下事項:

(1)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2)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務經營、股權結構、資產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組織文件、資產文件、融資文件、重要協議、涉外合同、審批許可、財務報表、員工、保險、訴訟、環保事項等;

(3)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以及可能面臨或存在的法律法規問題和風險,並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根據調查報告做出總結,供甲方決策。

(4)根據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和完善,最終報告文本須經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應在以下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現場勘察: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盡職調查報告的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4.服務費的金額和支付方式;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為人民幣元整* *,分兩期支付:第壹期為人民幣10000元,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第二期人民幣余款在乙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提交甲方認可的盡職調查報告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乙雙方壹致同意,甲方因乙方不稱職而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並作如下處理: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首期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二期費用。

動詞 (verb的縮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托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在委托期間,甲方有權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

3.以書面形式取消對乙方的授權;

4.在委托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主任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資料和信息;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後果。

不及物動詞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獲得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服務費,如甲方拒絕支付,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執行委托事項並采取必要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定合夥人XXX、律師XXX和* * * 7人為承包商,為本項目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XXX律師是該項目的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範,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動中擔任與甲方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對方的法律顧問或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法律法規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應將項目材料單獨歸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備查,盡職調查後向甲方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並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法律文件和財產..

6.如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不滿意並投訴,乙方應及時更換律師。

七。合同終止和違約條款

1.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提供法律服務,未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因提供法律服務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僅限於返還部分或全部已支付的法律服務費用。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第壹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終止對乙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在已收取的服務費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法律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僅限於支付未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及延期利息。

八。機密

乙方應嚴格遵守《保密承諾書》規定的義務,對本案信息和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否則,如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及其他法律管轄。

2.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北京市律師協會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壹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

X.其他人

1.雙方確認正文開頭的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壹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件無法送達或不能及時送達,該方將承擔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本頁無正文供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