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住宅租賃稅率是多少?

住宅租賃稅率是多少?

房產租賃稅,也就是營業稅,5%。

(壹)屬私人出租的房屋,需繳納以下稅費:

(1)房產稅,是房租的4%;

(2)營業稅,租金的5%;

(3)個人所得稅,租金不超過4000元的,為(租金已繳稅-800元)的10%;租金超過4000元(含4000元)的,為(已付租金稅×(1-20%))的10%;

(4)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3%;

(5)城市維護建設稅,按1%征收營業稅;

(6)印花稅,0.65438+租金的0%;

(7)租金管理費為租金的2%。

(二)企業出租房屋,應繳納以下稅費:

(1)房產稅,為租金的12%,按年繳納;

(2)營業稅,租金的5%;

(3)教育費附加,為營業稅的3%;

(4)城市維護建設稅,按1%征收營業稅;

(5)印花稅,0.65438+租金的0%;

(6)租金管理費為租金的2%;

(7)行政劃撥或免征地價的房屋,出租人應按租金的6%繳納地價。

(三)屬行政、事業單位、團體出租的房屋,需要繳納以下稅費:

(1)房產稅每年按(房產原值×70%)的1.2%繳納;

(2)營業稅,租金的5%;

(3)企業所得稅為15%(租金-已繳稅款-費用);

(4)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3%;

(5)城市維護建設稅,按1%征收營業稅;

(6)印花稅為0.65438+租金的0%。

法律依據:

不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稅征管納稅人兼容暫行辦法

第三條壹般納稅人出租房地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繳納增值稅:

(1)壹般納稅人出租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壹縣(市、區)的,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征稅辦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並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不動產與機構位於同壹縣(市、區)的,納稅人應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2)壹般納稅人出租其在2016年5月1日之後取得的不動產,適用壹般計稅方法征稅。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壹縣(市、區)的,納稅人按照3%的稅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不動產與機構位於同壹縣(市、區)的,納稅人應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壹般納稅人出租2065438+200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壹般計稅方法的,適用上述規定。

第四條小規模納稅人出租房地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繳納增值稅:

(壹)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出租的房屋),按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出租房屋的個體工商戶,按5%減1.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壹縣(市、區)的,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征稅辦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並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不動產與機構位於同壹縣(市、區)的,納稅人應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含房屋)的,按照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其他個人出租房屋,按照5%減1.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第五條納稅人租賃不動產所在地在同壹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但不在同壹縣(市、區)的,由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決定是否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第六條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本辦法規定需要預繳稅款的,應當在出租次月的納稅申報期或者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內預繳稅款。

第七條預繳稅金的計算

(壹)出租不動產的納稅人,適用壹般計稅方法,應預繳的稅款按下列公式計算: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11%)×3%

(二)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除個人出租住房外,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預繳稅款:

預繳稅金=含稅銷售額÷(1+5%)×5%

(三)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按下列公式計算預繳應納稅款:

預繳稅=含稅銷售額÷(1+5%)×1.5%。

第八條其他個人出租房地產,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納稅額:

租賃住房: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1.5%。

(二)出租非住房: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