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精神,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已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壹體化政策,即統壹籌資政策、統壹保障待遇、統壹醫保目錄、統壹定點管理、統壹基金管理。參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病、重大疾病、住院報銷。
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仍然是個人繳費和國家撥款的形式。以目前的價格,我國還不具備國家全額撥款的國力,個人繳費也在《社會保險法》中有規定。沒有全國人大的決定,國務院無權決定不繳納個人繳費。
媒體已經報道了這個傳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進行了反駁。
參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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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城鄉醫保不用交?知道這個,謠言就破了!”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