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帶大家了解壹下委托、合作、集中的R&D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委托、合作、集中R&D費用扣除政策
適用主題
除煙草制造、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房地產、租賃和商務服務、娛樂等行業外,企業均可享受。
標準
1.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R&D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80%計入委托方的R&D費用並扣除,受托方不得另行扣除。委托境外R&D活動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80%計入委托方委托的境外R&D費用。委托境外發生的R&D費用,不超過境內合格R&D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對於與* * * *企業聯合開發的項目,合作各方應計算並扣除各自實際承擔的R&D費用。
3.企業集團可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發展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大且需要集中R&D的項目,合理確定R&D費用的分配方式,實際發生的R&D費用可由相關成員企業按照權利義務壹致、費用匹配、收益共享的原則計算扣除。
政策基礎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165 438+09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司關於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