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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常識

家電消費:防止“三虛”和“三包”

在利益的驅動下,個別家電生產企業在家電銷售中存在壹些問題,如營利性銷售缺乏誠信和規範性,三包期內難以正常退貨等。對此,專家提醒消費者,購買家電需防“三虛”和“三包”。

專家指出,家電經營缺乏誠信規範,往往導致不規範甚至虛假營利,主要表現為“三虛”。第壹,虛構原價打折。無論是八折還是大優惠,其原價都是消費者難以驗證的;第二,假特價或中獎活動。壹些“特殊”商品以難以想象的低價促銷,實際情況卻如霧裏看花。別說了,真正的特供商品和大獎是消費者很難遇到的;三是虛假宣傳,最典型的就是偷換概念。如果某商家在促銷宣傳單上說:“XX型號空調八折促銷,活動到五壹結束。”這種表達方式讓普通人明白了“活動僅限五壹”。但是5月2日,很多人買了商品後沒有拿到折扣,就拿著促銷傳單和商場交涉。結果有“最終解釋權”的商場回復“本活動5月1日結束,即限5月1當天”。

專家還指出,在“三包”期間,家電往往很難退貨。究其原因,壹方面是消費者維權意識不足,另壹方面是壹些廠家人為制造障礙。如果維修後服務商沒有如實填寫保修卡,很多消費者不知道該如何索要。雖然已經退貨,但消費者拿不出退貨的證據。例如,當計算機出現性能故障時,個別服務提供商謊稱軟件需要升級,以避免質量問題。對於臨近“三包”期的商品,服務商會在商品超過保修期後,找各種借口拖延時間,逃避“三包”責任。壹些廠家為了促銷產品,放寬商品的“三包”期限,做出超出國家規定時間數倍的過度承諾。但壹旦生產企業停產或退出市場,大部分經銷商都以生產企業停產為由推卸“三包”責任。根據國家“三包”規定,過度承諾是廠家和商家雙方做出的服務保證。雖然超出了國家規定,但具有法律效力。通過過度承諾,生產者和經銷商都從中獲得了經濟利益。因此,商家應繼續承擔和履行“三包”責任。

消費者如何利用三包保護自己?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三包”)的責任和義務,國家經貿委、國家技術監督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財政部於2005年8月發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1995。

需要註意的是,修理、更換、退貨的責任是承擔三包責任的三種形式,但消費者要求賠償的途徑不限於這三種形式。如果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對其造成損失,消費者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如誤工費、大件商品運輸費等。(新三包規定,修理者應當提供應當修理的大件產品的合理運輸費用。)

1.賣方應承擔三包責任。

消費者購買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質量要求或者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時,有權要求銷售者承擔三包責任。“誰銷售,誰負責”。

有些情況下,消費者也可以找修理者、產品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比如修理者未在法定期限內修理產品;生產者自己承諾對其產品實行三包;消費者要求修理產品,銷售者已委托修理者修理等。根據新的三包規定,銷售者無權通過與生產者、供應商、修理者的合同約定免除自己的三包責任。如果銷售者不能說產品維修是保修書中所列修理者的責任,就免除他的三包責任。

二、三包產品範圍

1第壹批三包產品***18種類: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錄音機、電子鍵盤、家用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吸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鐘表、摩托車。

新的三包規定明確提出,三包產品目錄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

進口產品也適用於新的三包規定。

未納入新三包規定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銷售者應當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三包責任範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消費者有權要求經銷商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有的性能,但沒有提前說明;

2 .不符合明確采用的產品標準的要求;

3 .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表明的質量條件。;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其他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的;

該產品維修兩次後無法正常使用。

四、三包責任時間規定

1“7天”規定,產品自銷售之日起7天內出現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15天”規定,自銷售之日起15天內產品性能不合格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時間自交付之日起計算。彩電、手表等國家首批發布的18產品中,“三包”有效期為半年至壹年,主要零部件為壹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可憑修理記錄和憑證,按有關規定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而占用的時間和無配件可修的時間。更換後的“三包”有效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天”和“30天”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生產企業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天未修理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態中註明,銷售者應當在此基礎上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30天”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制造商應保證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備件。

新的三包規定將於8月25日生效,1995。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該日期後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8月25日之前購買的產品,1995,只能繼續按照1986發布的《部分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最後提醒消費者,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在依法辦理修理、更換、退貨時,應當以購物發票和三包憑證為依據。因此,在購買產品時,銷售者必須開具發票,檢查是否附有三包憑證;二、辦理修理、換貨、退貨時,應攜帶三包憑證和有效發票;第三,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以上證件。

對已經使用並符合三包規定的換貨條件的產品,消費者不願意換貨同型號同規格產品並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退貨,但應當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折舊率(日)×產品使用日期(日)×產品價格折舊率在部分實行三包的商品目錄中可以查到。

產品的服務日期應為從開具發票之日起至產品返回之日止,扣除維修占用的時間和無備件等待維修的時間。

“三包”期間不要當冤大頭

如果產品在三包期內發生故障,消費者有退貨和免費維修的權利,這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三包)中有明確規定。在這方面,知名家電企業壹直表現不俗。然而,近日來,本報接到多起消費者投訴,稱產品在三包期內無法享受這些權利。我們通過調查發現,這些消費者投訴被廠家拒絕執行三包的原因,壹般不是廠家的責任,而大多是消費者自己對三包不清楚或者不清楚,以至於自動喪失了享受三包的權利。這裏分析壹些典型案例,防止消費者因為無意的疏忽再次充當“冤大頭”。

如果自裝有問題,廠家拒絕三包。

案例:北京消費者楊先生在新房裝修前買了壹臺電熱水器。當時因為還沒有裝修,廠家送來的時候沒有安裝。裝修時,楊先生為了方便,請裝修師傅安裝。沒想到裝修師傅安裝進出水管不規範,用的管子質量也不好。前不久熱水器漏水,差點把楊先生家的地板泡了。幸好發現及時,沒有釀成大禍,但衛生間門口附近的地板還是被泡得變形了。廠家維修人員上門後表示,由於楊先生安裝不規範導致熱水器故障,他們不再負責三包。如果他們想修理它,他們必須自費。剛剛使用壹年多的熱水器,已經失去了享受三包的資格。楊先生覺得很舒服,但廠家維修人員堅持不讓步,不得不承認自己倒黴。

●提醒:空調、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等家用電器的安裝專業性很強,需要有專業安裝資質的人來操作,否則容易埋下安全隱患。三包規定第五條規定“銷售產品時,銷售者應當正確調試和介紹使用、維修事項”;第十七條還規定,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消費損壞的,不實行三包。家電送到後,消費者要請商家提供安裝調試服務,千萬不要自己安裝,因為壹旦安裝出現問題,廠家會拒絕三包。

不懂免費退貨的意思,浪費運費

案例:北京消費者王先生今年元旦期間購買了壹臺空調。安裝後剛好趕上寒潮,空調制熱效果很差,商家更換後還是不行。由於仍在7天退貨期內,王先生要求退貨。沒想到商家工作人員說可以退貨,但王先生要承擔運輸費,40元,並解釋說如果只是換貨就不用承擔運輸費。因為對產品失去信心,王先生堅持退貨。而且為了盡快歸還,王先生雖然不同意承擔交通費,但還是交了40元,辦理了歸還手續。但事後王先生覺得,他買產品是出於對品牌的信任。後來他退貨了,因為產品有質量問題,他沒有任何責任。退換貨不僅給他帶來了麻煩,還承擔了運輸費用。實在不對,於是向本報投訴。了解情況後,記者與商家溝通,商家最終同意退還王先生交通費及40元。

●提醒:三包第九條規定:“產品自銷售之日起7日內性能不合格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照發票價格壹次性退還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或者供應商要求賠償或者按照購銷合同處理。”第十條規定:“產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性能不合格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者修理。銷售者在調換商品時,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應商追償或者按照購銷合同處理。”雖然沒有明確不能收取運輸費,但商家在銷售時承諾免費送貨,然後因產品問題退貨產生的費用也要納入免費送貨,不能找借口收費。

此外,三包第十五條還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者應當對應當屬於三包範圍的大件產品提供合理的運輸費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賠償,或者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據此,三包期內產品維修過程中產生的運輸費用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不填保修卡,就失去了免費換貨的機會。

案例:河北石家莊消費者劉先生最近被家裏的洗衣機搞得郁悶不已。這臺洗衣機已經用了3年了。因為脫水失敗,修復了3次也沒有完全修復。本來想換的,但是廠家說只有壹條維修記錄,不能換。最後看著產品過了三包期,劉先生卻無能為力。

劉先生在2007年元旦買了這臺洗衣機。第壹次脫水失敗是在2009年6月,廠家售後人員很快過來免費維修。劉先生回憶,當時維修人員要求出示保修卡進行核實,並填寫了故障原因和維修情況。修好後使用了4個多月,2009年6月+065438+10月再次出現同樣的故障。維修人員上門後沒有索要保修卡,維修後也沒有填寫保修卡,他也沒有放在心上。但是,沒想到不久前洗衣機也出現了同樣的故障。劉先生開始認為洗衣機可能有質量缺陷,要求換貨,因為聽說三包期內不能連續修兩次,可以要求廠家換貨。沒想到,廠家售後人員說只修了壹次,不能換。劉先生據理力爭,但拿不出維修證據,廠家根本不讓步。

劉先生向本報投訴時表示,在維修過程中,從未想過填寫保修卡。第壹次,維修人員不要保修卡驗證,他是不會填的。第二次維修的時候,維修人員沒有提醒,他也就沒在意。沒想到這裏有陷阱,白白失去了換貨的機會。

●提醒:三包第十壹條規定:“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照本規定第三條的規定予以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應商要求賠償或者按照購銷合同處理。”

關於三包,壹般消費者只知道產品在三包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廠家負責免費維修,但很多人不知道,在三包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有權讓廠家換貨。更少有人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更換商品需要提供維修記錄和證明。維修記錄和憑證是維修人員在維修後在保修卡上所做的維修記錄。很多企業的維修人員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故意不填寫維修記錄,消費者因為不了解或者覺得麻煩,也不會主動要求維修人員填寫,從而給了壹些不負責任的企業可乘之機。因此,消費者在維修家電後,要記得請維修人員詳細填寫維修記錄,以免給自己以後的維權帶來麻煩,甚至白白失去更換商品的權利。

如果妳不保留包裝盒,妳將不得不為退貨支付包裝費。

案例:山西消費者盛先生最近買了壹臺42寸的平板電視。回家使用後發現效果不好,有幾個明顯的黑點,於是要求退貨,商家同意退貨。壹切都很順利,但商家工作人員來拿走電視時,因盛先生無法提供包裝盒,被要求支付400元的包裝費。

盛先生告訴記者,他家只有壹個臥室,房子太小,沒地方放包裝盒,當時也不想退,就把包裝盒賣給了攤主。產品質量有問題,責任在廠家,但包裝費用要他來承擔,令人費解。退壹步說,就算要付包裝費,壹個紙箱也不值這麽多錢。這簡直就是敲詐,目的就是不讓人家還。

雖然和商家交涉了幾次,但商家就是不肯讓步,說是廠家統壹規定。盛先生最後不得不支付包裝費。“我會退還我支付的所有費用。如果我虧了,我就虧了,因為我已經對這個品牌失去了信任。”

●提醒:三包規定中對包裝費的收取沒有明確要求,廠家私自收費是不合理的。因為法律沒有相關規定,所以廠家收取包裝費並不違法。消費者壹旦遭遇高額包裝費陷阱,維權困難。所以購買家電後,包裝盒壹定要保持壹周完好,以免退貨時浪費高額包裝費。

送貨上門,不檢查產品瑕疵,風險自擔。

案例:北京消費者胡女士今年元旦花了3000多元買了壹臺洗衣機。洗衣機送到家的時候,她老公不在,只有她和孩子在家,孩子在哭。她著急的時候沒有開箱驗貨,直接在送貨單上簽字。然而,她丈夫晚上回家拆包時,發現洗衣機前箱有明顯凹痕,於是要求商家更換。但商家聲稱胡女士已經簽字,當時沒有提出異議,而且洗衣機盒子上的凹痕也不能證明是商家造成的,所以拒絕換貨。商家還表示,只有洗衣機質量有問題,才能免費換貨。無奈,胡女士只好自認倒黴,但每當看到洗衣機的凹痕,她就郁悶,後悔當時太疏忽,也質疑商家太不厚道。

●提醒:在出廠運輸過程中,有時家用電器的外殼會因碰撞而損壞。所以消費者在收貨時壹定要及時驗貨。此外,壹些家用電器還配有壹些必要的配件,消費者在收貨時也要註意仔細檢查,看是否齊全。三包規定第五條第四款也明確規定“產品銷售時,應當開箱檢驗。”家電廠商以消費者簽字為準進行檢驗。消費者收到商品時,即使不開箱驗貨,只要簽字,就視為已經驗貨。在此之後,如果缺少配件或產品外殼有缺陷,他們將不再負責。因此,家電送貨上門時,消費者壹定要開箱驗貨,以免權益受到侵害。

自行維修失去了廠家的免費服務。

案例:山東臨沂消費者李女士購買電磁爐不到三個月,出現故障。她向廠家申請維修,廠家說不能進行三包,必須自費維修。

原來,不久前的壹天晚上,李女士在做飯時,電磁爐突然壞了。雖然指示燈還亮著,但是電磁爐裏有嗡嗡的聲音,就是不工作。她家附近有壹家修理店。為了不耽誤壹家人吃飯,她趕緊拿電磁爐去修。修好沒多久,電磁爐又出現了同樣的故障,她打電話給廠家售後服務部申請維修。沒想到維修人員上門檢查後指出電磁爐已經開機。根據公司的規定,他們不能再享受三包服務,所以他們必須自費維修。李女士趕緊解釋,上次也是同樣的故障,因為怕耽誤做飯,拿去找人修了。她沒有自己打開並打碎它。但維修人員堅稱,不管什麽原因,電磁爐已經開機,不能再享受三包服務。而李女士因為產品剛用不到三個月就出現質量問題,堅持免費維修,非常苦惱。

投訴時,李女士說:“明明是產品有質量問題,耽誤我做飯。我要自己出維修費,我要負責任。他們不負責任何事情。這不公平。”

●提醒:三包期內家用電器出現質量問題,廠家必須提供免費維修或免費退貨。但三包第十七條第二款也規定:“因三包拆除造成損壞的,不再實行三包,但可以有償修理。”因為這個規定,而且有時很難解釋家用電器出現故障的原因,“擅自拆卸概不負責”就成了家電行業的慣例,大多數廠家對故障產品都采取這種做法。因此,在三包期內家用電器出現質量問題時,消費者千萬不要私自拆卸,更不要找廠家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維修,而應該到廠家指定的維修場所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