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的規定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的規定

法律解析: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壹)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三)對被采取義務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