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類場所的總稱,是指人們經常聚集、為公眾所用或為人民服務的活動場所。
其次,酒店客房具有明顯的公共場所屬性,如高流動性、開放性等。
再次,即使盒子裏的人在某個時間是相對特定的,盒子還是對公眾開放的。偷竊他人攜帶在箱子裏的財物,無疑會影響箱子的安全,直至整個酒店,所以酒店的箱子是屬於公眾的。
所以酒店開的房間屬於半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