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陸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或使用官方手機應用。
2.註冊並登錄您的個人帳戶。
3.選擇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4.填寫取款申請表,上傳身份證、財產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證明材料。
5.提交申請並等待批準。批準後,金額將被轉移到指定的銀行賬戶。
住房公積金的歷史演變:
1.住房公積金制度起源於20世紀的英國,最初是為了解決職工的住房問題;
2.我國於1991開始在部分城市試點住房公積金制度;
3.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正式頒布,標誌著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4.隨後,住房公積金制度不斷完善,增加了提取、貸款等多種功能;
5.21世紀初,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服務逐步實現了網絡化和智能化。
綜上所述,網上住房公積金管理需要通過訪問官網或申請程序註冊登錄,選擇提取業務,填寫申請表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後等待審核。壹旦獲得批準,資金將被轉移到指定的帳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