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離婚時,男女雙方應當進行財產分割,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同財產協商分配。如壹方生活困難,另壹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壹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壹方請求補償,另壹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壹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壹方生活困難,另壹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時可以照顧,離婚後,雙方財產和債務互不相幹,女方租住房子時,男方沒有義務支付租金。
如果離婚後男方還支付女方費用,後任妻子會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