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戶要自建房屋,或者對自己的房屋進行改造或大修;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也已經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年限;
3.用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提前退休;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5.用戶想出境定居,現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被宣告死亡,或者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捐贈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的目的是什麽?
節約儲金的目的如下:
1,優惠購房,包括公積金貸款買房,壹次性提取公積金買房,幫孩子買房;
2、租房優惠,可申請公積金支付房租,以及政府公租房租金;
3、裝修提取和使用,可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和咨詢;
4.從銷戶直接提取公積金。如果沒有買房租房的意願,可以考慮壹次性提取,作為養老。
5、納入最低或較差範圍提取和使用。職工納入扶貧範圍,可以提取公積金;
6.治療重大疾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進行治療。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