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倉庫管理部門的需要,向當地機械設備租賃公司租賃壹臺起重機,合同約定租期為24個月,相關直接費用以銀行存款654.38+0萬元支付。根據合同約定,年租金為654.38+0.5萬元,租賃開始日預付租金20萬元,第壹年末6萬元,第二年末4萬元。租賃期滿後,B公司收回設備使用權。
1.用銀行存款支付相關直接費用為1,000元:
借:制造成本-租賃費10000。
貸款:銀行存款10000。
2.租賃開始日壹次性預付租金20萬元:
借方:預付20萬
貸款:銀行存款20萬。
3.第壹年年底支付租金6萬元:
借方:預付賬戶-租賃費6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6萬元。
4.第二年年底支付租金4萬元:
借方:預付賬戶租金4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4萬元。
5.根據合同約定,年租金為654.38+50萬元,按月攤銷:
借:制造費用12500
貸記:預付賬戶12500
6.設備原價4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20年。應按“年限法”的有關規定計提折舊;
7.租賃期滿將起重機交還機械設備租賃公司時,應在“租賃固定資產備忘錄”中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