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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碩士人才引進政策

青島對青年人才在青島創新創業實行壹次性安置費政策。安置費為每名博士生654.38+0.5萬元,每名碩士生654.38+0.5萬元。安家費申請人要求的條件是:

1.博士生40歲以下,碩士生35歲以下。

2 .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相應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

青島市研究生人才引進政策的具體內容包括:

1,介紹對象:

(1)學術型人才。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具有相應的學位證書,其生源為外省,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受院校和生源限制;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分別放寬至35周歲和45周歲。個人急需優秀人才,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

(2)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才。其他省市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其中:申請中級職稱、副高級職稱、正高級職稱的年齡分別放寬至35周歲、45周歲、50周歲。個人急需優秀人才,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

2、引進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好,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能力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健康;

(4)符合介紹崗位的基本要求。

3.優惠政策:

(1)引進人才待遇保障:

直屬事業單位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和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提供壹套住房,建築面積70平方米左右;具有博士以上學歷和高級職稱的,提供住房壹套,建築面積約100平方米。在阿克蘇連續工作滿5年,產權歸引進人才所有;

引進人才可申請周轉房、公租房;

對區內縣(市)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人才,相關待遇保障可向申請人所在縣(市)人社部門咨詢。

(2)引進人才。對阿克蘇地區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人才,按人才引進相關程序納入事業編制,支付事業單位相應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從其到崗參加崗前培訓之日起計算工資福利待遇;

(3)其他優惠政策。對正在從事專業技術職務的博士生,工作當年直接授予副高中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規定考試評聘的除外),專業技術職務7級聘用;研究生工作當年直接授予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規定考試評定的除外),10級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本科學生(國考定評除外)工作當年直接授予助理職稱,聘任12名專業技術職務;取得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的人員,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4.介紹程序。2022年青島市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按照公告發布、網上報名、簡歷篩選、筆試、性格測試、面試和專業評價、確定引進人員、資格審查、體檢、考察政審、崗前培訓的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

《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第五條保障和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在人才培養、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導作用,全面落實國有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企業和社會組織的就業自主權。創新事業單位管理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二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備案制管理。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管理模式,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探索高層次人才工資制度等分配方式。

《國務院關於引進外國人才的暫行規定》第九條提到人才,要利用好民間交流的渠道,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可以通過各種學會、協會、校友會等團體或者以專家學者的名義聯系考生。

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等部門的通知。關於實施青島市青年人才創新創業壹次性安置補助政策的有關問題

二、補貼條件

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不含),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不含),以申請時的實際年齡為準。

(二)申請人必須是研究生並取得相應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地及港澳臺高校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

(三)在本市的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必須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青島創業,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個體工商戶必須註冊1年及以上,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申請人須由用人單位或創業主體累計繳納城鎮從業人員社會保險12個月,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的無業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4)申請人須在2018年6月6日及以後購買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唯壹商品住宅(購房時間以網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或證明的時間以未網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其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須完成預告登記,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購買二手商品房的,必須取得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書。申請人未婚的,所購商品房必須是青島市唯壹商品房,產權歸申請人壹人所有;申請人已婚的,所購商品住房為青島市夫妻雙方唯壹商品住房,產權歸申請人或配偶壹方所有,或夫妻雙方共有。

(5)安家費每人只能享受壹次。申請人夫妻雙方有條件同時申請安置費的,可以分別享受。

(六)申請人已享受本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落戶的,不再享受博士後安置津貼;申請人已享受安置費的,在申請上述補貼時,按照高者優先的原則予以扣除;已享受研究生住房補貼的申請人或符合安置費申請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安置費,已申請的住房補貼從安置費中扣除;已購買青島產權式人才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及其配偶,不再享受安置費;已分配人才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及其配偶,應在申請安置費前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