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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德州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各高等院校:

現將《德州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此作品公開發布)

德州市中心城區的城市基礎設施

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增強政府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能力,進壹步推進中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下簡稱“城市配套費”)是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列入開發建設成本,包括綜合配套費和專項配套費。

綜合配套費用於建設項目規劃紅線以外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城市道路、排水、綠化、環衛、路燈、交通信號燈、汙水處理、垃圾處理、綜合布線等市政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築推廣應用、公共交通等。

專項配套費全部用於供水、供氣、供熱相關管網及配套設施的投資建設。

第三條經批準在中心城區(含德城區、陵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配套費。

建設項目暫不具備或者不需要安裝供水、供氣、供熱等配套設施,建設項目或者建設項目的地下室等附屬設施不使用供水、供氣、供熱。經公用事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可以不繳納專項配套費。配套設施到位或需要配套建設時,經公用事業主管部門確認後支付。

第四條城市配套費按照下列標準征收:

(1)壹般建設項目配套費。

壹般建設項目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52元征收。其中:綜合配套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20元征收;專項配套費中,供水設施建設配套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3元征收,管道供氣設施(居民)建設配套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7元征收,集中供熱設施建設配套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72元征收。

(二)專項建設項目配套費。

1.加油站收費標準。

(1)加油站:綜合配套費按油罐總容積每立方米800元征收,不足60立方米的按60立方米征收。

(2)煤氣加氣站:綜合配套費按每立方米煤氣櫃總容積800元征收,未達到18立方米的,按18立方米征收。供氣專業經營單位自建的加氣站,可免交管道供氣設施專項配套費。

2.廣告塔綜合配套費按廣告版面面積每平方米400元征收;無線傳輸(塔)架等各類構築物,投資額在654.38+0萬元(含)以上的按總造價的5%征收,總造價在654.38+0萬元以下的按654.38+0萬元征收。

3.供水、供氣、供熱以外的各類管道工程綜合配套費按每米10元征收,不足300米的按300米征收。

(3)特殊時段配套費。2018、10、1、2020、12、31起,德州市中心城區建設項目城市配套費減免70%(房地產項目除外),期間符合減免範圍並按原標準收取配套費的項目,由市、區財政按金額的30%收取。

(4)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手續的項目不享受第四條第(三)項減免政策,城市配套費綜合配套費和專項配套費按150%的相應標準征收。

第五條繳納城市配套費:

(壹)下列項目由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征收城市配套費的相關窗口審核,直接辦理免繳城市配套費(包括綜合配套費和專項配套費)手續,市行政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管,陵城區建設項目在陵城區辦理:

1.軍事設施及其後勤服務設施;

2 * * *公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房;

3 .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建設項目;

4.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項目;

5 .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設施及輔助用房、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

6.工業建築多層標準廠房的三層及以上;

7.其他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免繳城市配套費的。

(二)下列項目經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征收城市配套費的相關窗口審核,市行政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管後,直接免辦綜合配套費手續,陵城區內的建設項目在陵城區辦理:

1.道路、廣場、綠地、水域、垃圾中轉站、公廁、水廠、汙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公共交通基礎設施;

2.在中心城區建設的工業建設項目(必須有生產車間、廠房),其專項配套設施由專業業務單位監管或由專業業務單位建設,建設方據實出資(多層標準廠房專項配套費壹層全額結算,二層減半);

3 .利用自籌人防資金、人防收益資金或集資結合城市建設修建人防工程和地面配套設施;

4 .與市政府簽訂協議並已明確減資的項目;

5.其他政府投資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建設項目,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文件等。,明確免收綜合配套費。

(三)改變上述免稅項目用途的,按第四條規定繳納。

第六條城市配套費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1)綜合配套費:市審批服務部門負責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綜合配套費的征收審核(征收審核流程由市審批服務局會同德城區政府、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運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另行制定),綜合配套費由市級統籌使用。陵城區綜合配套費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由陵城區具體負責。

專項配套費:市公用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專項配套費(供水、供氣、供熱)的征收和審核;其收取的專項配套費按照《德州市財政支出管理條例》和《德州市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的規定,納入市公用事業發展中心部門預算。專項配套費的支出流程由市城管局、市公用事業發展中心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陵城區專項配套費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由陵城區具體負責。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城市配套費的監督管理,每半年檢查審核和使用情況。市審計和市行政服務管理辦公室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加強監管。城市配套費的征收、繳納和撥付應依法依規主動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二)供水、供熱、供氣綜合配套費和專項配套費。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繳費面積可在施工前確定,在預售公示期內繳納。符合支付條件的非房地產開發項目,可在施工許可證發放前支付。

(三)執收單位使用財政部統壹監制的《山東省非稅收入通用票據》,按規定足額征收城市配套費,並於次月將當月征收和減免情況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四)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或房地產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時,需要重新核定工程建築面積的。對改變規劃面積的項目,多退少補城市配套費。

(五)實行財政項目管理制度的城市配套費,作為政府投資,計入固定資產。

(六)建設單位或者個人繳納專項配套費後,相關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範和標準,及時投入建設項目專項配套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供水經營單位負責配套用戶閥門井前供水設施和居民用戶水表(含分戶計量裝置);供氣經營單位負責配套單位用戶閥門井前和居民用戶廚房前閥門(含分戶計量裝置)的供氣設施;供熱經營單位負責配套建設單位用戶的閥門井前和居民用戶的分戶口前的供熱設施(含分戶計量裝置)。

為住宅用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專業經營單位建設如下:

1.供水。表前安裝設施設備配套工程(含分戶計量裝置),包括:主網、小區給水管網、二次加壓設備、遠程測控系統、對接、濾網、分戶鎖閉閥、分戶計量裝置等。

2.氣體供應。爐門前安裝設施設備配套工程(含分戶計量裝置),包括:中壓管網、低壓管網、建築立管、室內管道、爐門、分戶計量裝置等。

3.加熱。入口端口前安裝設施設備配套工程(含分戶計量裝置),包括:壹次供熱管網、換熱站、二次供熱管網、單元入口裝置、分戶計量裝置等。

第七條項目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增容費、初裝費、開通費等額外費用。項目建設單位違法收取增容費、初裝費、開通費等費用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其中包括:

1.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開發項目2012、1、德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德州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德法正[20168]

2.陵城區開發項目在2018年6月30日前已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或認購協議,並在合同中約定繳納專項配套費的,按原合同執行。

第八條其他規定:

(壹)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5438+2月65438+4月。《德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德州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17號)、《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德州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18號)

(二)各縣(市)應嚴格執行減免城市配套費政策,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城市配套費標準,報市政府備案。

抄送:市委相關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CPPCC辦公室、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民主黨派市委(總支)、市工商聯。

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14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