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任何壹方要解除合同,都要檢查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否符合合同中的約定條款,如某些特殊原因、不可抗力或雙方達成的共識等。
雙方協商壹致的,可以免除違約金的,可以解除雙方簽訂的有效合同;
但如果不能達成共識,且對方不同意解除合同並要求繼續履行,則希望解除合同的壹方只能在支付違約金後才能解除。守約方拒絕支付違約金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起訴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行為造成他人其他財產損失的,將面臨其他賠償責任。
如果妳堅持解除合同,我建議妳以友好協商解除合同為目的,與對方友好協商,爭取順利解除合同,避免違約金。如果不能達成壹致,只能支付違約金。
另外,雙方約定的違約金不合理且過高的,人民法院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相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七十八條* * *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或者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的;(二)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履行。有前款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壹,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解除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