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發生車禍如何追責?壹輛救護車在蘇州執行任務返回醫院時,車頭左側撞上壹輛路過的電動車,導致車主死亡。
當時救護車司機說:“急診任務可以免。”
這句話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不接受。留言說,救護車本該用來救人,而不是成為殺人的“靈車”;救護車闖紅燈倒車可以免責,撞人撞車不能免責。
根據正常交通法律法規,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優先行使權。也就是說,救護車可以闖紅燈、倒車、超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但前提是要保證在路上行駛的司機和路人的安全。
如果在執行緊急任務時發生車禍,救護車並沒有“免死金牌”。是救護車司機在沒有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闖紅燈,撞死了老人。是救護車的責任,也是救護車司機的責任,就像判斷正常交通事故的責任壹樣。
二、救護車不是在執行緊急任務時,發生事故後如何判斷責任?我們都知道,救護車在非執行緊急任務時,應該按照普通機動車的交通規則行駛。它沒有道路優先權。它紅燈停,綠燈開,該左轉時左轉,不該左轉時不能左轉。
同理,如果救護車在非執行急救任務時發生車禍,和普通車輛是壹樣的。
也就是說,救護車在不執行任務的時候,就是壹輛普通的車。它沒有特殊地位,也沒有“免死金牌”。
救護車撞死杭州老人,救護車全責。醫院和司機都有責任。
最後:無論什麽特種車輛都有優先行使權,並不代表有豁免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撞傷汽車或他人的人將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沒有及時避讓,或者救護車搶道延誤了執行任務,那麽他們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