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橫琴關是24小時嗎?

橫琴關是24小時嗎?

珠海高新區公布了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我們來看看具體內容。

壹.基本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按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由各區(含行政區、經濟功能區)教育部門實施的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定完善招生政策和實施細則,保障本區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2)“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禁止組織筆試、面試錄取,繼續實行按就近學區錄取的辦法。未按規定在小學、初中入學的,不得參加國家示範性普通高中學生分配。

(3)“戶間壹致”的優先原則。高新區戶籍學生,按父母本人完全產權的《房產證》和《戶口簿》壹致的註冊地址安排學位;符合積分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父母本人完整產權《房產證》或《廣東省居住證》的登記地址安排學位。如果這壹區域的住戶是人戶分離的,則以擁有完全產權的《房產證》為依據,統籌安排學位。

二、招生對象

(1)報名就讀小學壹年級的學生,必須年滿6周歲(31,2065438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壹年級招生對象為完成全部小學學業的2022屆小學畢業生。

具體分為以下四類:

1,具有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高新區政策照顧規定的學生,在高新區工作、生活的港澳人員子女參照政策照顧學生;

3.符合珠海市高新區外跨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4.積分達到高新區2022年分數線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適齡殘疾兒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適合隨班就讀者也可向學區內學校申請。不能隨班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可向所在學區申請建立學籍,向高新區社會事務局申請上門服務。

(三)高新區戶籍兒童因患病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高新區社會事務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可延期入學。期滿後,應立即入學。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註冊時間

報名時間: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凡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學位者為有效申請。教育行政部門不保證為高新區未按時註冊的註冊學生就近提供學位;未按時註冊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不予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註冊方法

1,電腦登錄()進入“珠海高新區公辦中小學招生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報名;

2.關註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的“珠海高新區教育招生”,點擊“招生報名”,按照提示進行報名。

小學新生註冊。

用學生證號註冊,同時生成註冊號和密碼。中國居民身份證默認密碼為出生日期8位,其他國家身份證默認密碼為8位。用身份證號或註冊號登錄系統,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完成註冊過程,直至收到註冊短信。

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完成註冊流程。

初中新生註冊。

1.在高新區就讀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在高新區初中壹年級就讀的,無需在招生系統自行註冊,憑學校發放的註冊賬號和密碼登錄招生系統完成註冊。

2.在高新區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入讀高新區初中壹年級的辦法:

(1)有“全國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系統”)的,進入“招生系統”,用學生證號註冊,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等待區教育部門核實;報名手機收到網上報名賬號和密碼短信後,登錄“招生系統”完成報名流程,無需到區教育廳領取報名號。

(2)未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的,須持加蓋畢業學校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的小學畢業證書原件(非中文畢業證書還須附經公證的中文翻譯證明)和戶口簿或身份證件,在報名期間到區人社局招生處申請網上報名賬號和密碼後,登錄“招生系統”,完成報名手續。

特別提醒:無法自行網上報名者,可於5月14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 30-5: 00)通過電話向擬入學學校預約報名(預約電話見附件2),學校將根據電話預約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第四,招生流程

(壹)5月8日-5月31,網上報名。

(2)資料審核。區社保局教育科匯總網上申請信息,提交公安、房產中心、人社局等部門核查。報名信息以5月31之前的信息為準。

(3)6月20日至6月22日,公示第壹批擬招生,公布第壹批擬招生學位安排結果。

(4)7月2日至7月3日,第壹批擬錄取學生攜帶相關資料到學校現場核對信息,無誤後領取錄取通知書。如果核對不壹致,則不予錄取。

(5)7月4日公布非高新區註冊學生信息核查結果及總成績。

(6)7月5日至7月19日,家長在報名系統查詢個人積分。如有異議,將根據短信提示在報名系統上傳補充材料申請審核。在此期限內未申請復審的,視為放棄復審機會,以原核查結果或總積分為準。

(七)7月20日至7月25日,相關部門審查扣分。

(8)7月27日公布分數線。

(9)7月28日至8月1日,公示符合錄取條件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名單。

(十)8月5日公布符合錄取條件的非高新區戶籍學生學位安排結果。

(十壹)8月20日-8月21,擬錄取學生持全部錄取材料到學校進行審核。檢查並獲得“錄取通知書”。如核對不符,不予受理。

(十二)學校自主安排“陽光分班”時間。

動詞 (verb的縮寫)學位安排

(壹)高新區註冊學生

1.房屋和戶口地址相同的,按照全產權登記地址和戶口本壹致的學區安排學位。本學區學位數量不足的,按照學生戶籍最後遷入時間的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到本學區的學生,將被整體安排到有空缺學位的學校。

2.舊村改造:父母原持有完全產權房產但因高新區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學生,可在搬遷前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也可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現居住地所在學區。屬強制拆遷的,統籌安排學位。

3.住房和家庭住址不壹致:學生及其家長持有的全部房產地址與學生註冊地址屬於高新區不同學區的,按照全部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如果在高新區的房屋和戶口地址不壹致,有多套房產,只能申請房產大於50平米的學位。本學區學位數量不足的,按照《產權證》或《產權證》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到本學區學校的學生,整體安排到學位有空缺的學校。

4.已購買高新區唯壹擁有完全產權的房產但未辦理產權證的:根據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的完全產權信息,按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本學區學位不足的,按照不動產權利登記中心登記時間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到本學區的學生,統籌安排到學位有空缺的學校。

5.學生戶籍地址與其祖父母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擁有的房產相同的,按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本學區學位數量不足的,按照學生戶籍最後遷入時間的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到本學區的學生,將被整體安排到有空缺學位的學校。

6.申請租住政府所有公租房的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可憑有效公租房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公租房所在學區申請學位。本學區學位不足的,按照租房合同簽訂日期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到本學區學校的學生,整體安排到有空缺學位的學校。

7.持有不完全產權者:學生及其家長在高新區持有房產,但份額低於100%,學位將按學生戶籍所在學區安排。本學區學位數量不足的,按照學生戶籍最後遷入時間的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到本學區的學生,將被整體安排到有空缺學位的學校。

8.無高新區房產或戶籍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的,按學生戶籍所在地學區安排學位。本學區學位數量不足的,按照學生戶籍最後遷入時間的順序安排學位。無法安排到本學區的學生,將被整體安排到有空缺學位的學校。

9.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取得房地產產權證或戶口本者:統籌安排就讀。

(2)對學生的政策性關懷

10.符合珠海要求的政策性護理專業學生,統籌安排學位。

11.符合高新區條件的政策性護理專業學生,統籌安排學位。高新區政策照顧的學生包括:(1)高新區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2)被認定為高新區優秀青年人才的適齡兒童;(3)“高科技精英”的適齡子女;(4)“高新區高端緊缺人才獎”獲得者的適齡子女;(5)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和重點引進企業的適齡子女;(6)入選高新區特色產業人才庫或經高新區認定的其他人才。高新區政策照顧生資格認定由區相關職能部門完成。

12.在高新區工作生活的港澳籍人員適齡子女(以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全產權信息或社保繳納信息為準),按全產權或居住證在高新區的住址安排學位。

(3)戶籍在珠海但不在高新區的學生(市內外戶籍)

13.父母壹方或雙方戶籍在高新區的,按學位統籌入學。

14.非珠海高新區戶籍的父母或父母壹方近10年在高新區繳納社保(五險)5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可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4)積分入學的學生

15.父母或壹方戶籍在高新區的非珠海戶籍學生。按照珠海高新區2022年秋季入學公辦學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計劃執行(附件4)。其中,居住年限以高新區戶籍壹方父母入戶時間計算。近十年居住證年限和入戶時間可累計,最高80分,其余項目不變。

16.父母或壹方戶籍在珠海但未在高新區註冊的非珠海、非港澳學生。根據珠海高新區2022年實施秋季入學公辦學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計劃。其中,居住年限以珠海非高新區戶籍壹方父母已進入珠海的時間計算。十年內居住證年限和進入珠海時間可累計,最高80分。其余項目保持不變。

17,農民工子女。根據《珠海高新區2022年秋季入學公辦學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計劃》。

上述15、16、17項可根據自己物業所在學區安排;如果沒有房產或者只有部分產權,根據學校的學位,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

不及物動詞提交信息

(1)證明材料。完成網上報名並收到提示信息後,以下類型的學生再次登錄系統上傳證明材料:

1,戶口本不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

2、全市跨區域招生;

3.港澳人士的子女;

4.學術參與分;

5.職業資格參與分;

6.有積分,有加分材料;

7.珠海政策照顧類;

8、高新區政策照顧類。

1-6班和8班學生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內容見附件2,7班學生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內容見附件1。

(2)錄取材料。所有被錄取的學生需要核對以下信息,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擬錄取的學校提交復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家庭賬戶、首頁、父母個人賬戶頁面、學生個人賬戶頁面的地址欄都需要復制。申請人戶籍地址以當年報名截止時間為準,即2022年5月31日前。

2.珠海市兒童免疫接種核查登記表(小學新生提供,接種單位出具兒童預防接種證)。

上述錄取材料無需在網上報名期間提交,需在21年8月20日-8月20日(第壹批錄取學生現場考試時間為7月2日-7月3日)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給擬錄取學校,由擬錄取學校核對原件並收取復印件。提交材料的所有復印件應復印在A4紙上,並須由父母或監護人簽字;檢查正確的入院程序;如核對不符,不予受理。

七、轉移安置

註:本規則適用於轉移登記。

(壹)招生對象

具有高新區戶籍、在高新區外學校就讀或在高新區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可申請在高新區公辦學校就讀。經高新區社保局教育科審核同意後,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不接受本地區公立學校的轉學申請。

(2)報名時間

轉學生報名時間為: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三)報名方式

實行網上報名。電腦登錄()進入“珠海高新區公辦中小學招生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報名;或者在手機上關註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的“珠海高新區教育招生”,點擊“轉學報名”,按照提示進行報名。

(4)學位安排

符合轉班條件的學生,原則上按照同壹學區內壹致戶和無房戶的順序安排學位;當同壹年級同壹學校招生人數超過可能提供的學位數量時,學位按入戶時間進行安排,額度持續到滿員。區社會局根據各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不服從統籌安排者視為放棄轉校申請。

㈤審計過程

1.6.24反饋審計結果。家長登錄招生系統查詢。

2.6月27日-7月8日審核申請。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向高新區社會事務局申請復核。

3.7月15日公布轉學生名單及擬錄取學校。

4.8月20日-8月20日21,攜帶錄取材料到擬錄取學校進行審核。

(6)提交信息

被錄取學生需核對以下信息,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擬錄取學校提交復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復制家庭賬戶地址欄,首頁,總人口目錄頁,家長個人賬戶頁,學生個人賬戶頁。申請人戶籍地址以當年報名截止時間為準,即2022年5月31日前。

(2)加蓋原學校公章和原學校標識碼的學生登記表。

以上材料於8月20日-8月20日+21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給擬錄取學校,由擬錄取學校核對原件並收取復印件。提交材料的所有復印件應復印在A4紙上,並須由父母或監護人簽字;檢查正確的入院程序;如核對不符,不予受理。

註:本規則適用於轉移登記。

八。工作要求

(壹)加強領導,嚴格紀律。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責任到人,相互協調配合,做好學校招生工作,防止招生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壹旦發現,必須嚴肅追究責任。

(二)加強宣傳,熱情服務。各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做好咨詢解釋工作,為群眾提供便捷服務。

(3)加強入學材料審核。學校接受的入學材料復印件,應由接受者核對簽字。凡提供虛假材料者,壹經查實,取消其申請學位資格。積分入學者取消資格。那些以分數入學的人將被取消他們在公立學校的學位。

(四)堅持就近入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嚴格執行《珠海市國家示範性高級中學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珠教[2065 438+02]4號)。未按規定就讀公辦學校的,不得參與國家示範性高中的指標分配。

(5)創造條件,更好地解決園區員工子女問題。

(6)均衡分班,規範辦學。嚴格落實《關於進壹步做好義務教育均衡分班和陽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65 438+04]35號),做好學生分班工作,保障學生平等受教育權利。學生註冊登記後,招生系統直接生成學籍數據,學校加強學籍管理,規範辦學行為。

(七)加強廉政建設,推行陽光招生。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及時公布咨詢監督電話,及時公布政策性照顧生招生名單和加分情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廉潔自律,杜絕不正之風。加大對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及時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