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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農資是傳銷嗎?

“北京振農”是“振農”還是變相集資詐騙?

市場周報訊(記者顧金華見習記者朱順坤)2065438+2008年5月初,有投資者向記者透露,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農公司)在全國各地設立上千家服務站,以“合夥人入股、企業家種植、農民服務”的形式進行合作,實際上是變相向不特定人群宣傳種植速生柳可以獲得高額回報。

記者通過深入調查,揭開了振農公司利用服務站和券商,以“接力棒”的方式將投資者的錢化為烏有的內幕。

振農公司唱主角“接力棒”,傳給經紀人。

5月9日,應振農經紀人黃女士的邀請,記者來到上海浙商大酒店,參加由振農公司舉辦的“北京振農農林能源壹體化項目路演發布會”。會場大概有50人左右,參與者基本都是沒有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的中老年人。來自振農公司的講師喬小英為投資人講解了速生柳的三方合作模式:合夥人(投資人)投錢,創業者(種植人)提供土地,振農公司整合資源,幫助、撮合合夥人和創業者合作。創業者占股60%,振農和合夥人* * *占股40%,合夥人投資兩年占24.82%,投資三年占26.65%。

振農公司的高先生向投資人介紹了投資激勵方案:壹周內投資山老大農副產品50-10萬,300元15萬,500元20萬,800元30萬,50萬元2000萬。壹個月800元獎勵投資40萬元,投資50萬元獎勵1萬元,投資80萬元獎勵2000元,投資654380+0萬元獎勵3000元。除了紅包獎勵,以上合作夥伴還獲得山老大的各種產品獎勵。對振農經紀人的獎勵是:壹個月內推薦三個合夥人獎勵500元紅包,推薦五個合夥人獎勵1,000元紅包。

6月10,記者來到浙江湖州市湖州傅生炭業有限公司。振農公司講師在“振農農林能壹體化項目路演會”上向投資人介紹:振農將種苗基地的賬號交給合夥人(投資人)購買種苗,合夥人將資金投入振農的專用種苗基地——“種苗合作社”,簽訂第壹份合同《速生柳樹買賣合同》;合夥人買下苗木後,振農安排企業家種植,三方簽訂能源林聯合種植合同。如果合夥人身邊有1000畝以上的林地,老板可以介紹他到振農公司合作,振農壹次性獎勵介紹人5萬元。

為了取得合作夥伴和創業者的信任,會後,振農公司帶領大家參觀了木炭制作過程,並告訴大家這些木炭是用速生柳制成的。

7月8日,上海振農川沙服務站代理商杜先生、包女士、黃女士接待了記者。

代理人杜先生告訴記者,合夥人對生物質能源林投資1萬元,占股24.82%。預計兩年收益7000元,壹年到期,振農公司按照預計年化收益22%結算到合夥人賬戶。合夥人對速生柳紙漿板林投資2萬元,占股份26.65%。預計三年收入28000元。壹年期滿後,振農公司按照預期年化收益的24%結算到合夥人賬戶。

代理人鮑女士向記者展示了壹份已簽訂的合同,該合同由《速生楊樹買賣合同》、《聯合造林合同》和《關於……的補充協議》組成。合同上寫著“合夥人占項目收入的26.65%”。代理人黃女士告訴記者,投資人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把錢打到振農公司指定的賬戶,付款後拍照發給她,然後簽合同。

經紀人黃女士還表示,如果想成為振農的經紀人,需要先交1萬元保證金(給振農公司),再交20萬元保證金給振農公司,建立服務站。這是不可撤銷的。振農公司要求(服務站)每個月要有50萬的業績,壹場“路演大會”必須有50萬的業績,否則下次就不讓妳辦了。

鎮農服務站壹位老年投資者告訴記者:“我投了65438+萬,放了三年。他(振農經紀人)跟我說,三年可以盈利46%。”服務站另壹位女投資人對振農公司的合作模式提出質疑:“我不認識合作社裏的人。至於他們怎麽安排怎麽做,萬壹拿不到錢我去找誰?我的錢壹段時間會發到山東、山西、太原,但是錢投出去以後就和種植戶沒關系了。”

經紀人是指為各種經紀活動收取傭金的個人或組織。按照振農公司的介紹,振農公司只是“整合資源,幫助、撮合合夥人、創業者進行合作”,振農公司本身從事的是“牽線搭橋”的工作,經紀人應該是振農公司的工作人員;但從經紀人的定義來看,振農經紀人是壹個獨立的個體。振農公司舉辦的路演大會和服務站,目的是要求投資人付費,通過經紀人的介紹,將投資人的錢轉到第三方賬戶。如果券商是振農公司的工作人員,振農公司要對投資者負責。如果經紀人不是振農公司的工作人員,經紀人要對投資者負責。振農公司將“接力棒”傳給券商的意圖是什麽?

經紀人指定收款人“接力棒”轉手成騙局。

記者查詢發現,代理鮑女士生產的速生柳樹銷售合同的簽約方為長陽豐富良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收款人為詹銀良。經辦人黃女士提供的收款賬戶為隆化縣森奇養殖專業合作社,但實際收款賬戶為毛、王、的個人賬戶。如果投資方與供貨方發生糾紛,民事責任由誰承擔,收款方還是供貨方?付款賬戶是振農公司指定的,速生柳樹買賣合同是振農公司給的。這些問題似乎只有振農公司能解釋清楚。

為了核實這筆資金的去向,記者聯系了這份種苗合同的接收方——長陽豐富良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法人姜先生。姜先生告訴記者,他對供應苗木和收錢的事情並不知情,公司也沒有“暗戰”這個人。記者又聯系了“隆化縣森奇養殖專業合作社”法人劉先生。劉先生告訴記者:“毛、王、都不是我們合作社的人,合作社(章)(鎮農用的)也不是我們壹家專用的。那時候,我們不懂。他讓我們成立壹個合作社,然後把印章給他。我們以為他在騙取國家補貼什麽的。2016我壹直想找投資人,找振農,找相關部門制止他(振農)的行為,讓他們(投資人)不再賠錢。今年上海壹個大姐給我打電話,我說妳趕緊報警,我全力配合妳。(收錢賣苗)真的不是我操作的,也不是我們合作社操作的。這是振農壹直在經營的。”

為了進壹步驗證企業家是否在種植合夥人購買的速生柳,振農公司是否按時付款。記者查詢代理人包女士帶出的簽約企業家“夏津愛農家庭種植專業合作社”,卻發現該合作社已於今年5月4日註銷解散。記者又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振農公司與種植戶之間存在多起經濟糾紛,振農公司未盡到收苗和支付的義務。2065438年5月31日,振農與管女士簽訂了壹份70畝的《竹柳聯合育苗合同》,約定振農公司提供苗木,負責回收並承擔回收苗木的全部運費,管女士承擔土地租金和種植管理人員的工資。關女士按合同約定租賃土地種植苗木後,振農公司僅在2014年3月收回2600。2017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判決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關女士竹柳苗款126789元,違約金77191元。

7月23日,記者在蘇州遇到了幾位振農竹柳的農民。他們告訴記者,“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愛農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曾隸屬於“中國三農集團”,振農公司法人李春華也是中國三農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到目前為止,他們與“愛心農家樂Plus”和“振農公司”簽訂的合同還沒有回收,林地裏還種著很多竹柳。2015到北京向有關部門舉報。公安部門已對“愛農家”和“三農集團”立案調查。後來也和振農公司多次交涉未果。他們表示會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應,堅持維權之路。

7月25日,記者帶著相關問題來到位於天津師曠國際大廈的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臺以負責人不在為由拒絕采訪。

7月27日,記者收到了振農公司委托的北京高亮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明敏的正式回復。楊律師告訴記者,振農公司委托他全權處理振農公司所有對外采訪事宜,並以采訪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記者采訪。

振農公司以造林為名,進行高額回報的虛假宣傳,然後通過經紀人指定投資人將“購苗款”轉入個人賬戶。這些個人賬戶和賣苗的有關系嗎?投資人的“購苗資金”流向哪裏?本刊將持續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