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是指通過外包和租賃相應的機房設施,為用戶的服務器和其他互聯網或其他網絡相關設備提供放置、代理維護、系統配置和管理服務,以及提供服務器設備租賃和存儲空間租賃、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代理租賃。
Isp是指利用接入服務器和相應的軟硬件資源建立服務節點,利用公共通信基礎設施將服務節點與互聯網骨幹網連接起來,為各類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
註:從事idc業務的企業需要辦理idc許可證中規定的業務類型: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isp許可證中指定的服務類型是互聯網接入服務。